合并财务报表:成本法为什么要转权益法

15.会计文章

成本法与权益法是长期股权投资的两种主要会计处理方法,适用于不同持股比例和影响力的投资。

**一、什么是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适用于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成本计量,持有过程中除发生减值等情况外,对其账面价值不予调整。

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即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投资企业应该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考虑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只要是合并,不管是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都是采用成本法。

**二、什么是权益法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持有期间内,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按应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其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

只要没有形成合并不管是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都采用权益法。当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20%至50%的股权时,通常认为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投资方需要采用权益法来记录其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商誉不单独反映);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体现为双方在交易作价过程中转让方的让步,该部分经济利益流入,应作为收益处理,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三、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主要区别

(一)是否影响账面价值

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基本不变(除非减值或分红)。

权益法:根据被投资方净资产变动调整账面价值。

(二)投资收益的确认时点

成本法:现金分红时才确认收益。

权益法:按持股比例即时确认被投资方的净利润或亏损。

四、合并财务报表为什么要成本法转权益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目的是将母子公司视为一个整体,因此需要反映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控制和经济利益,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上的投资关系。

一方面:

成本法:仅反映初始投资成本和收到的分红,无法体现子公司净资产变动对母公司的影响。

权益法:按持股比例持续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反映子公司净资产变动(如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更符合经济实质。

另一方面:

假如子公司在某一会计年度盈利100万元,且未进行股利分配,那么根据成本法核算,母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不变动,期末合并抵消时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不完全。在合并财务报表时,将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权益法调整,则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会根据子公司盈利情况调整期末账面价值(借:长期股权投资,贷:投资收益),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完全。

简而言之,合并财务报表将成本法改为权益法之后再进行抵消,是因为直接抵消的话,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会导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不完全。这就是当前会计处理既用成本法又用权益法面临的小困境。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成本法进行合并财务报表抵消,详见用成本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