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业务探讨】分期收款方式确认收入的案例探讨

15.会计文章

问题:分期收款方式确认收入的案例探讨?

问

视野网友:

公司主要生产大型医疗设备。该设备具有专用性,且需要客户建一个特定的房屋建筑物来作为配套,将设备安装进去。 目前公司与客户谈定了一种销售模式:设备相关的基建由客户与公司另外签署单独合同。在合作协议完成签署后,客户向公司支付设备首付款。假设设备价值1亿,考虑资金时间成本5%后,按10年偿还,客户需要支付1.5亿,首付款按合同的5%支付500万。设备剩余款项,待客户验收投入运营后的10 年分期支付。分期收款方式为:每年保底金额为1500万或者客户设备运营收入的固定比例收取,如果后者的金额超过保底金额按后者金额分期偿还,直到偿还完毕。

由于是一项长期的合同,为了规避未来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需要客户向公司抵押一些资产,或者该类资产包含了此设备。

问题:在这种模式下公司是否可以在客户验收设备之后,确认设备销售收入?

答

视野版主chenyiwei:

可以,按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处理。先假设每年按最低收款额、最长收款期限(每年1500万元,10年)的收款进度,据此折现,按折现值确认收入。后续如果客户收入的应分成金额高于每年保底金额的,按后续年度款项的提前收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