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进阶(10):变形记:当内部交易的存货变成了固定资产(中)
写在前面:在《大宅门》这类家族商战剧里,一个大家族下面往往有好几个小家庭。各房负责不同的产业(类似于子公司)。
到了年底,负责经营瓷器窑口的二房业绩惨淡,被老太爷问责怕是逃不掉了。二房为了减少责罚,把本来要在那边店里卖的一对极品青花大瓶(存货),高价“卖”给了自家的主宅。
管家一看这东西确实好,就没再转手卖出去,而是直接摆在了家族议事厅里作为展品供往来宾客参观(固定资产)。
从二房的角度看,有了利润,少了责罚;但从整个家族看,瓶子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家大院,外人的钱一分没挣到。
二房所谓的“利润”,其实全被锁死在了这对大花瓶里。只能在未来几十年里,伴随着折旧,慢慢地被消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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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篇文章合并报表进阶(9):变形记:当内部交易的存货变成了固定资产(上)我们讲了内部交易,一方的存货卖到另一方被当成固定资产的抵销规则。
在顺流交易下,哪怕是变成了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哪怕折旧再复杂,我们都不需要调整少数股东损益。
在底稿里做完主分录(抵销收入、成本、原值、折旧)后,就可以直接收工了。这在实务中是会计们最喜欢的环节——少做少错。
因为母公司虚增利润,那是母公司股东的事,跟老王手里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老王既没有分到这笔虚假利润,也不承担这台设备未来折旧带来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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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的是逆流交易(子公司卖给母公司)。 就像开头故事里那样,子公司确认了收入和利润。
这20万的虚假利润,实打实地记在了子公司的账上。如果你不调整,老王就会按照这虚高的利润要求分钱。
这时候集团必须站出来说:“这20万是假的,我们不认。”
既然集团把这20万利润给抹掉了,那老王持有的那20%份额,自然也得缩水。
第一年(交易当年)的分录逻辑: 主分录我们上一篇已经做过了(借:营业收入,贷:营业成本,贷:固定资产)。
做完主分录,立马要补一刀给老王:
借:少数股东权益 4 (20万 × 20%)
贷:少数股东损益 4
这一步的意思是:因为这台设备还没卖给外人,利润没实现,所以老王你当期的收益得扣掉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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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就到了最烧脑的环节。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那也就是个简单的乘法题。
但别忘了,这是一台固定资产,它有折旧。
母公司提了折旧,子公司小股东老王就能分点利润。
很多读者(包括当年的我)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提了折旧,那个未实现的虚假利润就算实现,就可以分给少数股东了?
我们看下面这个链条:
在母公司的个别报表里,因为买贵了(原值100万),所以每年折旧费提了10万。
但在集团看来,原值只有80万,每年折旧只要8万。 母公司多记了2万的费用。
所以在集团层面上,每年得要消灭掉这多记的费用。费用减少了,那利润就得同步上升。
这2万利润是谁的?
它是子公司当初卖货时,隐藏在固定资产原值里的那20万未实现内部利润,随着资产被折旧,在本期实现(“摊销”)了2万。
既然有2万利润在集团层面“实现”了,那么按照持股比例,少数股东老王自然有权享有其中的20%(0.4万)。
因此,每年在调整折旧的同时,也需要做一笔分录:
借:少数股东损益 0.4万
贷:少数股东权益 0.4万
这相当于把第一年让他“背锅”的钱,逐年按实现的比例又“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