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2026年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实操:500万以下到底要不要填表?集团内部无偿使用怎么处理?

15.税务文章

2月最后几天,无数财务人被这两个问题逼疯

“老师,2月25号了,月底前必须搞清楚!”

电话那头,财务小王的焦虑隔着话筒都能感受到。她们公司刚买了几辆车,又恰逢自建房产转固。面对电子税务局新上线的两张表——“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表”和“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台账”——她彻底懵了。

更棘手的是,集团内部还有资产无偿调拨使用的问题。2月底的关账时刻,这些问题不搞清楚,3月大征期就是一颗雷。

今天,我们结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2026年第1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一次性把这两个问题讲透。

一、两张表到底填不填?90%的财务都搞错了

小王的第一困惑:“我买的几辆车,合计没超500万,到底要不要填那两张新表?”

1.1 先上结论:一张要填,一张不用

先说“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表”——这张表必须填,没有任何金额门槛。政策依据是2026年15号公告第23条第一句:“纳税人应当及时归集长期资产对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做好记录、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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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台账”——这张表不用填,因为它只针对原值超过500万的单项长期资产。政策依据是同一条公告的第二句:“记录原值超过500万元的单项长期资产的取得、使用、处置以及进项税额抵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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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为什么没超500万也要填关联表?

这是最大的误区所在。

很多人以为“没超500万就什么都不用填”,但两张表的功能完全不同。

关联确认表解决的是“票-资绑定”问题——你抵扣的这张发票,对应的是哪台车、哪间房?这是所有抵扣进项的长期资产都必须做的建档工作,没有金额门槛。

抵扣台账解决的是“混用调整”问题——超500万的资产如果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福利项目,需要逐年计算转出多少进项。这是只有超500万资产才需要做的算账工作。

2026年15号公告第23条写得清清楚楚:第一句说归集、记录、归档,这是关联表的依据,无门槛;第二句说设置台账记录超500万资产,这是台账的依据,有门槛。

简单说,台账是给“大额资产”算账用的,关联表是给“所有资产”建档案用的。

1.3 关联确认表怎么填?系统自动带出,手动确认

你不需要手动录入发票信息。

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发票业务,找到“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表”。系统已经自动带出你勾选抵扣的长期资产发票。你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告诉系统这张发票对应哪项资产。

如果是一张发票对应一项资产,直接勾选关联就行。如果是多张发票对应同一项资产,比如建房子有多张发票,就批量勾选,统一关联到同一条资产台账。如果是一张发票买了多台设备,那就需要拆分金额后分别关联到多条资产。

二、“房地分离”怎么处理?增值税看单项,房产税看合并

小王的同事遇到另一个棘手问题:自建房产,土地200万计入无形资产,房屋400万计入固定资产。

分开看都没超500万,但合起来600万显然超了。到底听谁的?

2.1 增值税:听会计制度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处理。

因此在增值税的世界里,无形资产这块土地使用权是单项原值200万,固定资产这块房屋建筑物是单项原值400万。两个单项资产均未超过500万。

根据2026年15号公告第十条,纳税人取得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长期资产,用于混合用途的,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结论很明确:土地和房子的进项税,都可以一次性全额抵扣,不需要填抵扣台账。但关联表还是要填,因为抵扣了进项。

2.2 房产税:必须合并

这里有一个致命陷阱。

根据财税〔2010〕121号,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

也就是说,你在做增值税申报时,土地和房屋是两张卡片,各算各的,都没超500万,全额抵扣。但在做房产税申报时,必须把土地价值的200万并入房产价值的400万,以600万为基数计算缴纳房产税。

忘了这一步,就是房产税漏报,滞纳金和罚款迟早会来。

三、集团内部无偿使用:进项税到底能不能抵?

这是小王问得最深入的问题。

母公司自建房,无偿给子公司使用,既然销项税不视同销售了,那进项税是不是链条断了,不得抵扣?

3.1 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

结论先行:无论资产是否超过500万,母公司无偿给子公司使用的,进项税可以全额抵扣,不需要转出。

3.2 母公司租入资产无偿给子公司用:进项税不得抵扣(如果还没抵)或需要转出(如果已经抵了)。

因为这个租赁成本与你母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关,相当于“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所以进项不能抵。

四、真正的风险在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

虽然增值税安全了,但另外两个税种暗藏杀机。

4.1 企业所得税:折旧可能不让扣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你把房子免费给独立法人子公司用,自己没收租金——这套资产跟你的经营活动还有关系吗?税务局很可能认定为“与经营活动无关”,折旧不得在母公司税前扣除。

4.2 房产税:谁交?能不能扣?

根据财税〔2009〕128号,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关键点在于:由使用人即子公司代为缴纳,缴纳方式是按房产余值计算。

若母公司支付了这笔房产税,白付,还是得由子公司缴纳,并且这笔房产税母公司不得税前扣除。

五、终极解决方案:签合同、开发票、收租金

既然无偿使用问题这么多,怎么办?

答案是:必须签合同、开发票、收租金。这不是可选项,是必选项。

5.1 签了合同后,所有问题迎刃而解

先说增值税,本来就可抵扣,签合同后依然可抵扣,没问题。

再说企业所得税,无偿使用时折旧可能不让扣,签合同后母公司有租金收入,折旧作为成本可扣除,问题解决。

最后说房产税,签合同后房产税由母公司交,通过租金转嫁给子公司,子公司凭票扣除租金,问题也解决。

整体链条上,无偿使用时三税都有隐患,签合同后税务链条完整,各方合规。

5.2 完整操作流程

第一步,母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建议价格公允。

第二步,母公司开具租赁发票给子公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步,子公司支付租金,取得专票抵扣进项,租金全额税前扣除。

第四步,母公司确认租金收入,计提的折旧作为成本可扣除。

第五步,母公司缴纳房产税,税金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六步,子公司凭合同和发票,租金支出合规入账。

这样一套操作下来,三税全合规,再无后顾之忧。

六、给财务同仁的最终清单

3月初关账前,请确认以下事项:

第一,长期资产发票关联确认表。所有抵扣了进项的长期资产,是否都已做完票-资绑定?系统自动带出发票,手动确认关联即可。

第二,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台账。是否有单项原值超过500万的资产?如有,需建立台账逐年调整。

第三,房地分离项目。增值税按会计制度分开算,申报房产税时是否已合并地价计算?

第四,集团内部无偿使用。是否签了租赁合同?没签的赶紧签,否则折旧和房产税都可能出问题。

第五,租金定价。是否按市场公允价?可适当打折,但不能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2026年是增值税新法的元年,长期资产抵扣规则的变化,看似复杂,实则逻辑清晰。

发票关联是所有资产都要做,无门槛。抵扣台账只针对超500万资产,有门槛。无偿使用时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有陷阱,必须签合同收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