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业务探讨】非全资子公司股份支付,合并层面如何进行处理
问
视野网友:
非全资子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借:管理费用,贷:资本公积-其他,少数股东分摊损益,您提到少数股东权益不变,那就是母公司和少数股东进行权益性交易,借:资本公积-股权溢价,贷:少数股东权益,可不可以理解,这样资本公积-其他全部归属于母公司
答
视野版主chenyiwei:
涉及非全资子公司的股份支付,需区分两种情况:
1、母公司作为结算义务方,少数股东并未同比例分担结算义务。此时母公司和少数股东之间是有利益转移的,归母的资本公积减少,用于弥补少数股东权益。
2、子公司自身作为结算义务方,或者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按照其在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分担结算义务。此时对子公司本身的报表而言,和情形1相同,但在合并报表层面,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和资本公积是实现了完全闭环的,母公司并未向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让渡利益,因此不会因归属于少数股东的股份支付费用而减少归母的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