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租赁合同解除违约金不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15.会计文章

本文继续聊证监会2024年度会计监管报告,里边不少内容值得挖掘,比如本期内容之未正确处理解除租赁所支付的违约金。

C社:

根据监管报告,租赁合同的解除违约金不应计入营业外支出,而应根据租赁准则区分情形处理。

情形一、租赁合同约定终止租赁选择权

根据准则应用指南,“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评估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终止租赁的选择权。在评估时,承租人应考虑对其行使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产生经济激励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如果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则租赁付款额中应包含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并且租赁期不应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发生下列四种情形时,承租人应当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承租人应当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

C社:

1、租赁期开始日,如果评估确定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则租赁付款额中应包含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即,包含罚金、违约金等。

2、租赁期开始日后,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比如本监管报告案例,上市公司解除租赁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如果约定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则支付违约金情形应该属于实际行驶情况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变化,根据准则规定,应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即,调减租赁负债的同时等额调减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不足调减的,调整当期损益。

当期损益是计入哪个科目?根据准则应用指南,“使用权资产科目。②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当租赁负债减少时,应当按减少额借记“租赁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应当按仍需进一步调减的租赁负债金额,借记“租赁负债”科目,贷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

这里虽未明确提及罚金处理,但参照租赁期开始日的处理,应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即,也包含罚金。此外,根据应用指南案例,也是应该包含罚金:

C社:该案例是租赁合同约定有终止租赁选择权,承租人未选择提前终止租赁,因此租赁负债不包括提前终止租赁罚金。理解为,如果选择提前终止租赁,则在重新计算租赁负债时应包括罚金。

例如:5年期租赁厂房合同,第3年初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按约定支付罚金5万元,在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时(第3年初)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为5万元(罚金5万),原租赁负债在第3年初的账面价值为35万元,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8万元。

会计处理:

第3年初调整租赁负债的处理为:

借:租赁负债 35

 贷:使用权资产8

租赁负债5(罚金)

制造费用22

支付罚金:

借:租赁负债5

 贷:银行存款5(罚金)

情形二、租赁合同未约定终止租赁选择权,作为租赁合同变更处理

根据准则,“(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承租人应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使用权资产科目。③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按缩小或缩短的相应比例,借记“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接上例,如果租赁合同未约定终止租赁选择权,则构成租赁变更。

5年期租赁厂房合同,第3年初解约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5万元,在解约时(第3年初)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为0,原租赁负债在第3年初的账面价值为35万元,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8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租赁负债35

 贷:使用权资产8

其他应付款5(违约金)

 资产处置损益 22

借:其他应付款5

 贷:银行存款5

C社:这里违约金未计入租赁负债,一方面不同于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在租赁准则中明确包含在租赁负债范围里,另一方面本会计监管报告的表述“将支付的违约金与调减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净额之差计入资产处置损益”,并未提及计入租赁负债。

综上

两种情形的影响损益金额一样,只是影响科目不一样,无论是哪种情形处理,均不再影响营业外支出,情形一影响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情形二影响资产处置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