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进阶(9):变形记:当内部交易的存货变成了固定资产(上)
写在前面:之前几篇文章,我们把内部交易(顺流、逆流)卖货的抵销分录给讲完了。在集团内部里面,母子公司之间卖货,只要到最后,货物能转手给集团外面的第三方,这笔利润最后都能吃到肚子里。
但是万一这条中转链转到一半,突然断了怎么办?比如变成固定资产不再对外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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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买卖不可怕,“身份的转换”才折腾人。子公司生产的一台设备,在子公司的账上叫“产成品(存货)”。卖给母公司自用后,在母公司的账上摇身一变,换个马甲就成了“固定资产”。
存货往往一年就卖了,而固定资产里的水分,运气不好得藏个一二十年。
也就是说,藏起来的东西,你得每年都扒出来一遍。
还是之前的案例,子公司把账面价值80万的产品卖给母公司,母公司买下来后没有向外倒卖,而是作为了自己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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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母子公司角度和集团角度,我们分别来分析一下:
子公司:确认了100万收入,结转80万成本,账面利润增加了20万。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母公司:账上多了100万的固定资产,每年计提折旧。资产规模扩大了,在一定条件下,甚至还可以通过折旧抵税。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集团:这件事情的本质,其实就是自己生产了一台设备给自己用。其他的都是虚的,因此所有的抵销都得围绕着这个最核心的本质转,只要不符合这个本质的,统统都给干掉。
所以集团分录应该是:
借:固定资产 80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等 80
造这台机器,真金白银的成本只流出了80万。 那多出来的20万是假的,目前被放在了母公司的固定资产里。如果不管不顾,这20万的水分会随着折旧逐年释放。
具体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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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很简单:
对照着集团的最终分录,把母子公司多出来的分录给消灭掉就行。具体如下:
借:营业收入 100(消灭虚假收入)
贷:营业成本 80(消灭虚假成本)
贷:固定资产——原价 20(恢复固定资产的真实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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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后面几年就复杂了。
基本要求就是:每年都要把“原值”里的水分挤出来(调期初),每年都要把“多提的折旧”冲回去(调折旧)——假的总归是假的。
先说第一步:之前不是做过吗,为什么每年还要挤‘原值’里的水分?
核心原因是:合并底稿的抵销分录是一次性的,不会自动结转至下一年。
我们做的所有的抵销分录,都是在合并底稿里面做的,说白了就是一次性的。所以,每一年我们都要重新做一遍抵销,把历史还原。
但是因为去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已经结账了,变成了今年的“年初未分配利润”。
我们照抄去年的分录的时候,得把损益换成“年初未分配利润”。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20
贷:固定资产——原价 20
相当于提醒自己,这台机器的原值里,一直藏着20万不该有的内部交易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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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第二步:每年都要把“多提的折旧”冲回去。为了计算方便,我们假设折旧10年,没有残值。从第二年开始提折旧。
注意这里有个大坑。折旧是累积的。
在集团层面,整个10年的使用周期里,有20万的折旧是不应该计提的。
也就是说每年抵销时,不仅要处理当年的多提折旧,还要纠正以前年度多提折旧对累计折旧科目和期初净资产的影响。这就是存货变资产的麻烦点。
站在第3年的年底看,折旧6万有三个影响:
以前年度的影响: 第1年和第2年多提的折旧,已经变成了“年初未分配利润”。
本年新增的影响: 第3年当年多提的折旧,在“管理费用”里。
总的资产影响: 所有多提的折旧,都在“累计折旧”科目里。
因此我们抵销的时候,得把以前年度的折旧和今年新增的折旧拆开:
借:累计折旧 4 (前两年每年2万,共4万)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4
这一步是调整以前年度多提的折旧(保历史)。
借:累计折旧 2 (第3年当年的)
贷:管理费用 2
这一步是调整本年多提的折旧(保当年)。
合并成1步的话就是这样:
借:累计折旧 6 (3年总共多提的)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4 (以前年度消化的)
贷:管理费用 2 (当年消化的)
以上原理不管是顺流交易、逆流交易,都通用。至于特殊的地方也就是涉及少数股东的部分,我们下一篇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