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控制的会计处理
一、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第十九条 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第八条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九条至十三条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理解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不可以并入合并报表范围,应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权益法核算。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持有期间内,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按应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其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根据权益法的理解,投资方持有的投资会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
三、会计处理
2025年12月31日阿尔法公司与贝塔公司分别出资1000万元成立伽马公司,各自持有伽马公司50%的表决权股份,阿尔法公司与贝塔公司共同控制伽马公司的经营决策,并根据权益法各自计入长期股权投资。2026年度伽马公司经营净利润200万元。
(一)阿尔法公司单体分录
1、2025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入账:
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0万元
2、2026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200*0.5=100万元
贷:投资收益 100万元
理解:持有期间,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按应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其投资账面价值。
(二)贝塔公司单体分录
1、2025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入账:
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0万元
2、2026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200*0.5=100万元
贷:投资收益 100万元
理解:持有期间,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按应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其投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