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过会案例:董监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合理性及研发内控制度与归集的内控流程

15.内控文章

前言:本文整理自明光瑞尔竞达首轮问询回复内容,此次为瑞尔竞达二战北交所,继24年9月中止之后,于25年5月重新申报并于26年3月成功注册~

【问询原文】

请发行人:说明

②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董监高的学历背景、参与研发项目及具体工作内容等,结合发行人工时填报、统计、复核的具体流程及各环节客观证据留痕,说明董监高研发工时统计表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董监高研发及管理职责的划分依据、各期参与研发、管理及其他非研发活动的工时统计情况,兼职董监高的薪酬分配比例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原因,结合前述情况说明董监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是否合理、核算是否准确。

③说明差旅交通费的具体构成明细、支付对象、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差旅交通费计入研发费用的必要合理性,相关内控制度及归集的内控流程,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研发费用核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同的情况。

【企业回复】

1、董监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合理性

公司参与研发工作的董监高人员,均具有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专业背景及丰富的从业经验,常年专注于公司主营产品相关的冶金、非金属材料等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在公司研发方面承担了重要职责,公司将其参与研发的薪酬计入研发费用,具有合理性,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9号》要求。

为规范落实研发工时统计,公司制定了考勤制度,通过《研发工时考勤表》归集各研发参与人员参与对应项目的研发工时,《研发工时考勤表》按月汇总后形成《研发项目工时统计表》,经研发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确认。另外,公司定期(每周)会对各研发项目进行总结形成《研发项目周报》,并由各研发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①董监高专职从事研发的人员

董监高人员中何汝生、张建来、金明、姚舜等四人均为研究院成员,系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工时占比为 100%,其薪酬总额全部计入研发费用,财务部根据《研发项目工时统计表》中研发人员参与不同研发项目的工时占比分摊核算研发人员在不同研发项目中的薪酬成本。

②董监高兼职参与研发的人员

董监高人员中徐瑞图、徐潇晗等二人均属于兼职参与研发的人员,其中:

A、徐瑞图作为公司董事长、研究院院长,其工作重心和精力更多在于主导公司进行研发创新,履行管理职能的时间主要为主持参加股东大会、召集主持董事会、参加晨会、日常流程审批及其他重要政府接待等,占其工作总时长的比例分别为 17.82%、19.03%、18.63%,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薪酬总额的 20%计入管理费用,其余 80%计入研发费用。另外,鉴于徐瑞图在研发方面的投入占其工作总投入的比例远超 50%,故公司将其列入研发人员范畴。

具体管理工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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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徐潇晗作为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主管公司采购工作),日常工作中会兼职部分研发工作,参与研发工时考勤,财务部根据其研发工时占总考勤工时的比重,将其薪酬在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之间分摊。徐潇晗虽从事兼职研发,但由于其研发工时占比未超过 50%(2022 年为 40%,2023 年、2024 年为 20%),故公司未将其列入研发人员范畴。

综上,公司《研发工时考勤表》《研发项目工时统计表》等原始资料记录了参与研发活动人员的工时情况,作为客观证据留痕,除徐瑞图未实际参与研发工时考勤外,其他董监高研发工时统计表数据真实、准确;公司董监高研发人员均在研发周报上签字留痕,因而董监高研发及管理职责划分明确。

2、公司研发相关内控制度及研发费用归集的内控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技术研发工作的有关说明与要求》《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各单位管理职责》《研发项目及费用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制度》《公司信息资料内控管理办法》《公司员工守则》等一系列与研发流程相关的内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研发范围、部门职责、研发流程、研发费用管理以及研发支出的开支范围、标准、审批程序。

(1)研发立项

①研发项目由研究院直接下达研发人员,同时可由研究院研究人员、经营部

的经营和技术人员、工厂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与管理人员提出立项建议。

②研究院直接下达的研发项目,由指定的研发负责人填写《技术开发立项申请报告》,提交研究院主管领导。

③各单位/部门人员提出研发项目时,由人员所在单位/部门组织填写《技术开发立项申请报告》,并经单位/部门第一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研究院。

④研究院统一组织立项评审,评审通过则由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后续工作。需整改的,由研究院给出书面修改意见。修改完成后应再次提交研究院进行审核评审。

(2)研发评审及实施

①经评审通过《技术开发立项申请报告》的项目,研究院指定该项目负责人。

②研发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产品开发进度表》,经研究院院长批准后,开发负责人组织开展后续开发工作。

③开发工作中,研发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产品开发进度表》的时间进度开展工作,并按《产品开发进度表》向研究院主管领导提交阶段工作成果、申请进行阶段评审。只有通过阶段评审后,方能进行后阶段开发工作。

④因故不能按照《产品开发进度表》进行阶段评审时,研发项目负责人应提前向研究院主管领导提出推迟阶段评审书面说明,阐述其推迟原因和推迟时间,经研究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推迟阶段评审。

(3)研发结题

各阶段评审完成后,研发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开发项目的全面情况编写验证报告、结题报告,提交研究院主管领导,申请结题评审。对结题评审中提出的、需进一步论证、试验等事宜,研发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开发人员按结题评审要求的内容、时间等完成,并将结果提交研究院主管领导。

(4)财务核算

公司制定了《研发项目立项管理规定》、《项目产品开发控制程序》等内控制度,明确研发费用的内部控制流程,研发部门及财务部门逐级对各项研发费用进行审批、归集和处理。

公司研发投入按照研发项目进行核算,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支出,均先通过研发支出科目进行归集,对于研发设计阶段的研发投入,发生时转入当期研发费用;对于工业试验阶段的研发投入,将针对研发成果进行验证和完善的研发人员薪酬,按照研发工时分摊计入研发费用的不同项目;将研发试制领用的材料费用、生产人员薪酬等研发投入,根据产品的使用情况,分别转入成本和费用,其中能够产生收益的试制品,在确认收益的当期,同步将其对应的研发投入转入成本;未能产生收益的试制品,从研发投入直接转入研发费用。

公司为每个研发项目设置研发项目编号,研发部和财务部门通过每个符合研发项目的项目编号,严格执行费用填报、划分、归集、审核、核算,具体如下:

①职工薪酬:公司根据研发人员的专业、学历、研发经验、具体工作内容等,界定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对于全职研发人员,对应薪酬按照研发项目进行归集,对于同时兼任多个研发项目的研发人员薪酬,按其参与项目的实际工时分摊计入相应研发项目;对于非全职的研发人员薪酬,按其参与研发项目的实际工时分配计入对应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对于参与研发试制品生产的生产人员薪酬,按照当月正常产品与研发试制品的产量进行分摊计入研发试制品成本,并于试制品发货后转入研发费用核算。

②材料费用:公司研发材料领用及归集核算制度均要求以具体项目为中心,研发部门在提出领料需求后,仓管部门办理出库手续,研发试制品生产完成后单独存放并在包装上做出醒目标识,月末财务部门根据全月领料及研发配方定额进行分配核算并归集至具体的研发项目。

③技术服务费:公司对项目研发所发生的设计费和技术服务费根据具体项目进行区分,针对项目研发过程中,所必须的设计、技术服务支出,由研发人员进行市场经济条件和技术比对后,报研发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进行审批,在公司验收确认相关的设计、技术服务的成果后,财务部门根据相关的会计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和向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④折旧及摊销:公司对研发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根据具体用途进行区分,只有用于符合研发项目用途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才可以计入研发费用。研发部门的长期资产对应的折旧及摊销计入了研发费用,其他部门的长期资产用于研发时每月按用于研发项目的实际设备工时/产量/其他合理方式进行分摊,并计入对应的研发项目费用及成本;

⑤检测试验费:核算研发过程中研发试验品所涉及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等第三方检测费,按照具体研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检验费归集所属项目;

⑥其他费用:日常业务开展涉及的其他各项费用,如技术服务费、交通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等,根据费用实际承担部门进行归集核算。对于可明确区分的项目的费用,直接归属于对应项目的费用、成本;无法直接归属于项目的费用,按每月各自的研发工时进行分摊。

综上,公司已严格执行研发管理相关的制度,设置了研发支出成本项目多栏明细账,按照研发项目归集相关项目研发支出,确保研发费用归集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研发费用和成本混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