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研发问询之研发日志缺失或不完整的典型案例分析

15.内控文章

研发日志的概念

研发日志,简单说就是研发活动全过程的书面记录,是企业对技术研发从立项到结题的过程留痕、时间轴档案,也是 IPO、高新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证明 “研发真实发生” 的核心证据。

一、深交所现场督导案例(2025年第三期)

案例1:创业板拟上市企业

问题性质:研发日志缺失, 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监管发现的核心问题:

1.研发日报未撰写:发行人内部制度《研发中心内控管理制度》规定研发人员需要撰写研发日报、记录实验情况及研发会议纪要,但报告期内研发工作日志缺失,相关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2.实验情况未记录:向供应商发出材料并在供应商处开展实验试制,但未针对实验后报废材料设计内控制度,未规范记录试验情况,相关内控存在瑕疵

3.外部检测仅存签收单:发出用于外部检测的研发材料后,未要求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仅保存了检测机构的签收单,相关内控存在瑕疵

监管处理结果:

• 对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员、中介机构相关签字人员予以口头警示 • 对相关中介机构发出《监管工作函》

关键启示:

监管对"制度有要求但未执行"非常敏感。即使企业制定了内控制度,如果实际执行中研发日志缺失,仍会被认定为内控缺陷。

案例2:创业板拟上市企业(青岛科凯案例,中金保荐)

问题性质:研发日志缺失、委托研发管理失控

监管发现的核心问题:

1.研发工作日志缺失:发行人内部制度规定研发人员需要填写研发工作日志,但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工作日志缺失。

2.委托研发无进度证明:未按照内部制度要求对委托研发项目的关键节点进行检查,未取得项目进度证明资料即支付各期研发进度款项

3.研发工时填报不准确:实际控制人作为非专职研发人员,实际执行弹性工作制,不存在考勤工时,却以每日实际从事研发工作的时长填报研发工时。

监管处理结果:

• 对发行人及其相关责任人、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申报会计师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关键启示:

这是一个典型的"制度形同虚设"案例, 中金因此被书面警示,说明保荐机构对内控执行有效性的核查不到位是严重的执业失误。

二、科创板问询案例(2025年)

案例3:科创板  生物医药企业

问题性质:日志"缺细节",实验数据脱节

监管问询灵魂三问:

1.研发日志中"某抗体药物稳定性实验"仅写"实验完成",未体现温度、湿度等实验参数、数据结果及异常处理,原因是什么?

2.部分日志填报日期晚于实验日期15天以上,如何保证内容真实?

3.日志记录的实验次数(12次)与研发费用中耗材领用次数(8次)存在差异,合理性何在?

企业合规回复三板斧:

1.补充细节,完善日志模板:提交《原始数据记录表》,显示实验每日温度25±2℃、湿度60±5%的实时记录;立即升级日志模板,新增"实验参数"“数据结果"“异常处理"必填项

2.追溯后补原因,强化时效管控:说明延迟填报是2名研发人员因"实验室设备故障"导致,已建立"实验完成后24小时内填报+项目负责人48小时内审核"机制

3.核对关联数据,解释差异逻辑:披露4次差异源于"同一批次耗材分多次实验使用”,提供"耗材领用-实验日志-费用归集"对照表

监管反馈:认可补充说明与整改措施,要求持续完善模板与内控,企业后续顺利过会。

关键启示:

日志不是"流水账”,而是"可复现的实验档案",细节缺失等于给监管留"问询口"。

案例4:科创板  半导体设备企业

问题性质:按日填报被质疑"形式主义"

监管问询灵魂三连:

1.58个研发人员、12个并行项目,每天填报会不会影响研发效率?是不是"为了合规而合规"?

2.实验过程中没法实时记录,下班后补填会不会导致数据失真?

3.拿证据来工时记录和实验日志、设备使用记录能对应上吗?

企业合规回复核心逻辑:

1.用"技术手段+证据链"化解质疑:系统预设"常用任务模板"“一键关联实验编号”,研发人员日均填报耗时仅5-8分钟

2.实时记录+系统联动,保障准确性:研发人员通过移动端app,在实验间隙随时填报;系统自动关联设备使用记录

3.交叉验证,拿出铁证:选取2个重点项目,制作"每日工时记录+实验日志+设备台账"对照表:认可可行性,要求补充移动端系统功能模块,企业补充后过会。

三、北交所问询案例(2025年)

案例5:北交所  工业软件企业

问题性质:日志 不匹配",工时去向成谜

监管问询灵魂三问:

1.研发人员王某2023年6月填报工时160小时(20个工作日),但同期日志仅记录15天有具体开发任务,5天无日志记录,这5天的工时去向是什么?

2.如何保证工时记录与日志记录的一致性?

3.其他研发人员是否存在类似"工时-日志不匹配"的情况?

企业合规回复核心打法:

1.追溯无日志天数的研发活动:解释5天无日志记录源于"跨部门研发协作会议(2天,附会议纪要)““客户需求调研(2天,附调研问卷)““研发方案评审(1天,附评审记录)",新增《研发辅助活动日志》类别

2.系统联动,建立匹配核查机制:升级研发管理系统,设置"工时填报需关联日志编号"功能,系统自动校验"工时总和≤日志记录总时长”

3.全面排查,披露整改结果:对全体研发人员2023年1-6月的"工时-日志"进行全面核查,仅发现3人存在类似问题

监管反馈:要求持续执行"工时-日志"联动机制,企业补充披露后过会。

关键启示:

日志与工时是"一体两面”,必须建立联动核查机制,否则工时数据易被认定为"虚增”。

四、监管关注的四大核心点

从上述案例中,可提炼出监管审核的底层逻辑:

关注点 核心要求 违规表现
内容完整性 拒绝"模糊记录”,需包含"研发任务、具体步骤、实验数据、异常情况、阶段性总结" 仅写"实验完成",无参数无数据
时间一致性 填报日期需与研发活动实际发生日期匹配,避免"长期后补"(通常要求≤3天) 填报日期晚于实验日期15天以上
数据关联性 日志需与工时记录、研发费用、技术成果形成闭环 实验次数与耗材领用次数不匹配
内控有效性 需建立"填报-审核-归档"全流程内控,每级审核留痕 制度规定要写日志,但报告期内日志缺失

五、实务建议

1.研发日志不是"强制要求",但是"隐性必备"

翻遍所有政策法规,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再到证监会9号文,没有任何一条明确规定"必****须填报研发工作日志"。

但现实是:

• 2024年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研发费用内控问询率分别高达92%、83%、73%

• 2023-2025年IPO审核中,35%的研发类问询直指工作日志

• 未规范填报的企业中,60%被要求补充核查,15%因无法提供有效日志导致审核延迟

2.日志填报的4大"必守底线"

• 内容完整性:拒绝"模糊记录",确保技术可复现、过程可追溯

• 时间一致性:填报日期与实际发生日期匹配,避免"长期后补"

• 数据关联性:日志需与工时记录、研发费用、技术成果形成闭环

• 内控有效性:建立"填报-审核-归档"全流程内控,每级审核留痕

3.统一日志模板设计建议

核心必填字段:

• 研发项目名称+任务编号 • 实验/开发具体步骤 • 关键参数(温度/配比/代码模块等) • 数据结果(测试值/代码行数等) • 异常情况及处理方案 • 成果关联(专利号/样品编号)

六、总结

研发日志不是“额外负担”,而是应对监管问询的“证据库”、证明研发真实性的“通行证”、保障合规的“安全垫 ”。

2025年IPO审核愈发强调“实质合规”,只有让日志成为“可复现、可追溯、可关联”的核心证据,才能在穿透式核查中站稳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