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估值的Black-Scholes模型参数差异
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通常参照股票期权的估值思路,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测算授予日公允价值。模型相同,并不意味着结果当然一致;真正导致差异的,往往是期限、波动率、无风险利率和股息率等参数口径。
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务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公允价值测算,通常参照股票期权的估值思路处理。财政部会计司在《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中明确,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其判断基础在于,激励对象在满足条件后可以按约定价格取得股票,并享有股价上涨带来的收益,而无需承担股价下跌风险,因此该安排的经济实质更接近一项看涨股票期权。基于这一逻辑,A股公司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测算中普遍采用Black-Scholes模型。
Black-Scholes看涨期权模型通常写作:
C = S0·e^(-qT)·N(d1) − K·e^(-rT)·N(d2)
其中:
d1 = [ln(S0/K) + (r − q + 1/2·σ²)T] / (σ√T)
d2 = d1 − σ√T
在股权激励估值语境下,C表示授予日单份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S0表示授予日股价,K表示授予价格,T表示有效期或预期期限,r表示无风险利率,q表示股息率,σ表示波动率。由此可见,模型本身只是统一的定价框架,估值差异真正来源于参数设定。
由于Black-Scholes模型本身只是定价框架,估值结果最终取决于有效期、波动率、无风险利率和股息率等参数的设定。因此,即便不同公司对同类激励工具均采用Black-Scholes模型,只要归属安排、市场样本选择或分红假设存在差异,单份公允价值测算结果便可能不同。
一、期限(T)
期限是Black-Scholes模型中的核心变量之一。期限越长,时间价值通常越高。即使同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采用Black-Scholes模型,不同公司仍会因归属安排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期限口径。
例如,中自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披露,其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公允价值测算中采用的有效期为12个月、24个月;赛微微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披露,其首次授予部分采用的有效期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江苏北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则披露,预测算所采用的有效期为14个月、26个月。
二、波动率(σ)
波动率参考样本的选取,体现了同一模型下的实务判断差异。
从公开披露看,中自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载明,其测算采用的历史波动率分别为31.92%和30.61%,对应科创50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历史波动率;赛微微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载明,其采用的历史波动率分别为18.96%、16.30%和16.59%,对应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年化波动率;江苏北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则披露,其采用的历史波动率为13.2420%和16.4729%,对应上证综指最近1年、2年历史波动率。可见,即便都表述为历史波动率,其参考对象仍可能是板块指数、市场指数,且观察区间亦不相同,而这正是影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测算结果的重要来源之一。
三、无风险利率(r)与股息率(q)
在Black-Scholes模型中,无风险利率关系到行权价格的折现处理,股息率则影响标的股票未来分红对期权价值的调整。同时,这两个参数在实务中也并非完全固定,不同公司在参考利率口径、期限匹配和股息率取值依据上仍存在一定选择空间,因此也可能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测算产生影响。
中自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披露,其采用的无风险利率为1.50%、2.10%,对应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股息率为0;赛微微电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披露,其采用的无风险利率为1.50%、2.10%、2.75%,对应1年、2年、3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股息率为0;江苏北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则披露,其采用的无风险利率为1.3150%、1.3569%,对应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到期收益率,股息率为1.1842%,口径为公司近2年平均股息率。据此,无风险利率与股息率虽然通常不是公允价值差异的最主要来源,但二者并非可以简单视为固定不变的常数,其设定仍应关注期限匹配、取值依据及与公司分红特征的一致性。
四、结语
综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测算授予日公允价值时,并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统一参数模板。Black-Scholes模型提供的是统一的估值框架,但并不预设统一的参数答案;真正影响测算结果的,主要是期限如何设定、波动率如何取样、无风险利率采用何种口径、股息率如何处理,以及这些参数能否与激励计划条款、市场环境和公司分红特征形成一致的解释逻辑。只要相关参数的选取具备合理依据,并在公告中作出清晰披露,由此形成的差异本身就是股权激励估值中的正常实务判断。这也是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测算中最需要把握的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