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篇】EPC工程的增值税适用税率
EPC 是 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 。 EPC 项目即工程总承包项目,是指承包单位对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 。 总承包商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因业主只需接受交付,常被称为"交钥匙工程"。
最近比较热议关于EPC工程适用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还涉及混合销售的判断,所以,值得研究一下。
一、联合承包模式:
1、建设单位与联合体(设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设备采购公司等)一同签约,分别与建设单位开票结算。
这种模式下,判断是比较清晰的,属于兼营,设计公司适用税率6%、建筑工程公司适用税率9%、设备采购公司适用税率13%。
2、建设单位与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公司、设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设备采购公司等)一同签约,由联合体牵头公司统一与建设单位开票结算。
二、单一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方签约,由工程总承包方与建设单位开票结算。
存在争议的主要是:
1、联合承包模式下,联合体牵头公司直接从建设单位收取全部款项,向建设单位开具发票,然后再与联合体其他成员(设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设备采购公司等)进行结算和收取发票,联合体牵头公司属于发生几项应税交易?
2、单一承包模式下,工程总承包方向建设单位同时提供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多项服务,属于几项应税交易?
个人观点:
个人倾向于一项应税交易,主要理由:EPC工程大多属于定制化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之间存在联动关系,不可分割,但是在适用税率方面,实务中可能存在争议。比如:
实务中,类似厂房等不动产EPC工程项目更类似于建筑安装工程为主业,设备、采购为附属业务的混合应税交易行为。生产线等动产EPC项目,其设备采购金额占比过大,从本质上看,这类EPC项目更类似于各种设备的组合,更接近销售货物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混合应税交易行为。
因此,建议小伙伴们涉及EPC工程项目时,还是要与当地税局沟通后再进行开票结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