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二十四项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15.税务文章

一、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其中:股权激励行权时计入工资总额=(每股公允价格-实际行权时支付价格) * 数量

提示: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以实际行权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确定

二、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三、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刑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职工教育经费

1、一般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1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2其他职工教育经费:限额扣除=工资薪金总额 * 8%】

提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经费,则不能享受职工培训费全额扣除的规定,全部按1规定处理。

五、职工社会保险费及相关保险费

1、社会保险(基本保险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2、补充保险(全体员工补充医疗和养老):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薪金总额5%标准内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3、商业保险:1财产险:准予扣除;2人身安全险:准予扣除;3其他: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六、利息费用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

3、关联企业:限额扣除(债资比: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七、业务招待费【1、发生额的60%与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中较小的一方扣除】

提示:筹建期间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提示:1、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2、烟草企业: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3、筹建期间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九、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保险18%;2电信5%;3、境外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

十、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当年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提示: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十一、航空企业空勤训练费、核电厂操纵员培训费【1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作为成本在税前扣除(小口诀空乘飞飞);2核电厂操纵员培训费,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培养费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否则不能计入培养费用直接扣除)】

十二、劳动保护费【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提示:劳保不能发放现金

十三、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十四、借款费用【企业借入资金所付出的劳动和代价(不需要资本化部分,准予扣除)】

十五、租赁费【1、经营性:根据租赁期限均匀扣除;2、融资性:提取折旧,分期扣除】

十六、汇兑损失

十七、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十八、资产损失

十九、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

二十、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

二十一、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二十二、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

二十三、金融企业涉农贷款中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

二十四、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