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全了解:增值税进项凭证全梳理,有几种普通发票也可以抵扣!

15.税务文章

为方便大家查阅和学习增值税进项凭证的种类,笔者对国家税务总局历年文件进行梳理总结,内容如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法定抵扣凭证,购买方可以凭借发票上记载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特殊情形: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应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该发票适用于新车销售,由机动车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等开具。‌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与二手车销售发票的区别。

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农产品收购发票

由收购企业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用于收购自产农产品。

按买价×9%计算进项税额,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时可加计1%抵扣。

五、农产品销售发票

由农业生产者(单位纳税人)自行开具,用于销售自产农产品。

按买价×9%计算进项税额,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时可加计1%抵扣。

六、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七、通行费电子发票(办理ETC卡的客户)

只有通过收费公路时,根据收费公路经营单位开具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征税发票):主要是客户采取充值方式预存通行费,可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客户通行政府还贷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八、通行费发票(未办理ETC卡的客户)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九、旅客运输凭证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2025年10月1日起全国铁路客运领域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