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过会案例:期货交易相关会计处理过程及其合规性
整理自关于东莞优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问询背景】
报告期内,发行人锡锭、银的采购价格波动较大,银各期采购单价为 414.54万元/吨、494.81万元/吨、642.26万元/吨和719.20万元/吨,价格上涨较快。
【审核问询】
发行人向国泰君安风险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锡锭的合约形式、是否为期货交易,说明发行人2024年起是否主要通过期货市场采购金属原材料,是否存在投机交易、相关会计处理过程及其合规性、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的影响,发行人内部与期货交易决策程序及风险控制体系是否完善且有效执行。
【发行人回复】
1、发行人向国泰君安风险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锡锭的合约形式、是否为期货交易,说明发行人2024年起是否主要通过期货市场采购金属原材料,是否存在投机交易
发行人向国泰君安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风险管理”)进行锡锭、银现货采购,向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期货”) 进行锡锭、银期货采购,国泰君安风险管理、国泰君安期货系不同主体。
2024年5月及之前,发行人主要与华泰期货开展期货交易;2024年4月12日,发行人与国泰君安期货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国泰君安期货根据发行人发出的交易指令进行锡锭、银期货交易,2024年6月及之后,发行人主要与国泰君安期货开展期货交易,与华泰期货开展少量期货交易。
针对电子焊接材料定价,发行人参考金属材料现货价格,包括上月平均现货价格、上季度平均现货价格、全年长期价等,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价格。金属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以季度均价定价方式为例,发行人二季度签订以当年一季度金属均价为基础进行加成的销售订单,若金属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则发行人二季度生产采购现货时会拉高直接材料成本,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发行人通过套期保值工具的收益或亏损来对冲未来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材料成本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情形 | 期货市场平仓盈亏 | 现货市场采购盈亏 |
|---|---|---|
| 原材料上涨 | 收益 | 较原有成本高(亏损) |
| 原材料下跌 | 亏损 | 较原有成本低(获利) |
当客户下单到交付短于一个月时,发行人通过现货市场采购锡锭、银;若交付周期长于一个月,则会考虑选择通过期货市场进行锡锭、银期货采购,以锁定成本、规避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业务部门每月依据已确认销售订单、意向订单及销售预测,测算电子焊接材料生产所需锡锭、银需求量,据此确定锡锭、银期货采购需求总量,并以此作为期货交易规模上限。为防范单次集中建仓对价格的影响,期货交易执行过程中,采用月度内分批建仓、分散交易时点的策略,通常在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具备相对成本优势时完成期货合约买入。通常发行人在锡锭、银价格波动较大、价格存在上行压力时增加套期保值比例及交易频次。
发行人根据锡锭、银采购需求按照前述原则进行建仓,合约到期时按计划进行平仓。同时存在小部分其他平仓情形,包括:客户订单取消,相应原材料采购需求终止,对期货头寸予以平仓;因目标远期合约尚未挂牌,无法直接建仓对应期限期货合约时,先买入近期期货合约进行替代建仓,待近期合约临近到期或远期合约可交易后,对近期合约平仓并同步建仓远期合约,即通过展期调仓方式实现对目标期限期货头寸的滚动持有,以匹配后续原材料采购周期。发行人期货交易均未进行实物交割,采用现金交割方式进行平仓。
报告期内,发行人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2023年 |
|---|---|---|---|
| 锡锭期货套保开仓数量(吨) | 1,060 | 716 | 543 |
| 锡锭期货套保平仓数量(吨) | 983 | 756 | 675 |
| 锡锭采购量(吨) | 1,223.55 | 1,046.37 | 810.20 |
| 锡锭套期保值比例 | 86.63% | 68.43% | 67.02% |
| 银期货套保开仓数量(吨) | 12.15 | 9.63 | 6.63 |
| 银期货套保平仓数量(吨) | 11.39 | 9.27 | 6.45 |
| 银采购量(吨) | 13.44 | 12.42 | 11.17 |
| 银套期保值比例 | 90.42% | 77.55% | 59.35% |
2024年、2025年,随着锡锭、银价格波动幅度增大,发行人套期保值比例增加。报告期内,锡锭套期保值比例分别为67.02%、68.43%、86.63%,银套期保值比例分别为59.35%、77.55%、90.42%,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均未超过实际业务规模,不存在投机交易的情形。
2、相关会计处理过程及其合规性、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的影响💥
(1)期货交易相关会计处理过程及其合规性
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以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消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目前发行人进行套期保值的主要目的系规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锁定发行人锡锭、银采购成本和对应产品销售订单利润,合理保证销售毛利率,属于套期保值中的现金流量套期。上述业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中现金流量套期,套期工具为买进锡锭、银的期货合同,被套期项目是预计购锡锭、银的交易。
转入保证金日,发行人将银行存款转入至期货保证金账户。
借: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购买日,发行人将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转入其他应收款(期货保证金),其他应收款(期货保证金)对应持仓部分保证金,为受限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为非受限资金。
借:其他应收款——期货保证金 贷: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
对于已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规定,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持仓浮亏浮盈: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根据持仓盈亏,借记或贷记“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套期有效部分贷记“其他综合收益(或反向)”;套期无效部分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反向)”。
借:衍生金融资产 贷: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综合收益——套期有效部分(或反向)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套期无效部分(或反向)
对锡锭、银期货进行平仓:平仓日,发行人终止确认套期工具,按实际结算金额借记或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按套期工具账面余额贷记或借记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按套期有效部分贷记或借记其他综合收益,按套期无效部分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借: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或反向) 衍生金融负债
贷: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套期有效部分(或反向) 投资收益——套期无效部分(或反向) 其他应收款——期货保证金(或反向)
购入现货时,将对应已实现的套期有效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
借:其他综合收益——套期有效部分(或反向) 贷:原材料(或反向)
转出保证金时,发行人将期货保证金转入银行存款账户。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
(2)期货交易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中与期货交易相关的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报表项目 | 2025末 | 2024末 | 2023末 |
|---|---|---|---|
| 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受限) | 1,132.08 | 352.69 | 600.81 |
| 其他货币资金—期货保证金(非受限) | 938.93 | 633.76 | 1,149.95 |
| 衍生金融资产 | 898.23 | - | 38.98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46.80 | - |
报告期内,期货交易对利润表项目的影响如下:(单位:万元)
| 报表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2023年 |
|---|---|---|---|
| 其他综合收益(当期税前发生额) | 877.02 | -28.09 | 32.6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1.21 | -18.71 | 6.33 |
| 投资收益 | 91.61 | 2.54 | -49.47 |
综上,发行人期货交易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具有合规性。
3、发行人内部与期货交易决策程序及风险控制体系是否完善且有效执行
发行人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交易决策程序及风险控制体系,具体说明如下:
(1)期货交易决策程序
①开仓决策机制
发行人业务部门按月对锡锭、银采购需求进行预测,基于已获取订单、和客户达成的意向订单、销售预测等进行锡锭、银需求预测并将相关信息(品种、数量、销售单价、交货期等)送达期货小组。期货小组由发行人采购负责人担任组长,财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并包括期货交易员、资金管理员、期货结算员、风险监督员。期货交易员根据业务部门预测的生产经营计划,拟订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方案,经期货小组会议协商通过后,报期货小组组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财务部负责填报交易保证金申请,按付款审批流程完成相应审批后,资金管理员将所需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划入对应的期货账户。
期货交易员根据批准后的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向经纪公司下达指令交易。
②平仓决策机制
发行人根据锡锭、银采购需求按照前述原则进行建仓,合约到期时按计划进行平仓,具体执行时经期货小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交易员执行平仓操作。
平仓交易后,期货结算员编制期货交易业务报表,定期向部门领导、发行人管理层报告交易情况、交易结算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浮动盈亏情况等。
(2)风险控制体系
发行人在开展套期业务之前,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约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原材料锡锭、银的采购价格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并就相关业务操作原则、品种范围、保证金规模、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交易人员的操作权限、风险敞口的设置、套期工具的开仓及平仓的决策、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发行人编制《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综上,发行人就套期保值业务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期货交易决策程序及风险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得到有效执行,未出现相关风险事故及违规操作事项。
【总结】
监管关注是否存在以套保为名的投机交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套期会计准则及对财务数据的影响、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有效,以确认其期货业务的合规性与财务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