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学习笔记】生产不饱和期固定费用分摊的问题
01 案例来源
今天有位小伙伴咨询一个问题:
某刚成立的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初始建的产能比较大,比如500台套的产能,但目前刚建好,订单数量较少,本年可能只有50台套,明年也可能只有50-100台套,那么产线、厂房等固定成本需要全部计入这50套的成本么?还是可以一部分进产品成本,一部门计入管理费用呢?如果是后者,公司和产线都是刚成立,如何在产品成本和管理费用之间去区分呢?
这个案例可以借鉴中审众环研究中的一个实务案例。
案例直通车:
【中审众环研究】问题1-5-2(生产不饱和期固定费用分摊的问题)
因此,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可以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一旦确定即成为企业的一项会计政策,应当一贯应用:
(1)对制造费用不区分变动和固定部分,均按本月内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和实际产量为基础分配。
(2)在一定程度上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第13段的上述规定,对变动制造费用按实际产量为基础分配,对固定制造费用按照正常产能(而不是按照最旺季时的产能)为基础分配。对于淡季时发生的固定制造费用未分配计入生产成本的部分,因为系生产部门发生,所以应当在利润表上直接转入营业成本,而不能计入销售费用。
如果采用后一种方法,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时,应当对制造费用中各明细项目的成本性态进行详细的分析,确定其变动/固定属性的划分是否合理,并在相当长时间内保持这种属性分类的一贯性。对于“正常产能”的计算,亦需要进行定期复核。
02 学习笔记
1.实务中,个人见过第一种操作方法的比较多,因为比较简单。也就是方法一:对制造费用不区分变动和固定部分,均按本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和实际产量为基础分配。但这种情况下,产量严重不足时,单位成本会异常偏高。
2.方法二按正常产能分配固定制造费用,对变动制造费用按实际产量分配,对于未分配的部分直接计入营业成本。这样操作产品成本更均衡合理,对于一些上市公司成本管理比较精细则会首选该种方法。
3.上市公司年报问询函披露情况。
(1)某上市公司披露情况:单位制造费用方面,2.0mm光伏玻璃单位制造费用从1.29元降至0.82元,降幅36.4%;3.2mm光伏玻璃从2.06元降至1.32元,降幅35.9%。主要原因系2024年8月刚投产,产能利用率较低,单位数量产品分摊的固定制造费用较多;2025年全年生产,产量大幅提升,产能利用率提升,固定制造费用被有效摊薄。
(2)某上市公司披露情况:2025年公司乘用车涂层材料产品的设计产能为2,600吨,实际产量为1,533.47吨, 产能利用率为58.98%。同期,公司乘用车领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569.20万元,同比增长68.68%。面对乘用车领域业务的快速增长态势,公司前瞻性地新建扩充了乘用车涂层材料产品产线。 但产能释放与订单增长之间客观存在一定的时间错配,导致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偏低,厂房折旧、设备维护、人工等固定成本未能得到充分摊薄,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分摊。随着公司客户认证工作持续推进、项目陆续进入批量供货阶段,产能利用率预计将逐步提升,规模效应将得到更好释放。
4.该问题的一个引申问题,就是停工停产期间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如何分摊? 【MY学习笔记】企业应如何对不同原因下的停工损失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