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业务探讨】同控合并子公司对外处置,合并日恢复的留存收益分录能否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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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视野网友: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后,被合并方对外处置时,对于企业合并前被合并企业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以自资本公积为限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部分如何处理?

1、2020年1月1日,A公司同控合并B公司100%股权。

2、合并日B公司净资产120,其中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为100。

合并报表回复留存收益的分录:

借:资本公积100 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100

3、2025年12月31日A公司将B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外部第三方。B公司净资产180,转让价格180。

疑问点:在处置B公司时,在原同控合并日即2020年1月1日回复的这笔“借资本公积贷留存收益”的分录是一直持续保留还是做相反的分录冲回?

答

视野版主chenyiwei:

虽然B公司已被处置,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此前的留存收益恢复分录应延续,不能冲回处理,否则会导致合并报表层面的留存收益变动额发生异常。

TIPS:在处置前,被合并方的报表一直包含在合并报表中,其累计损益已自然体现在合并留存收益中。这部分留存收益不会因为子公司被出售而自动消失,否则将破坏合并报表与前期数据之间的连续性和勾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