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业务探讨】信用证核算探讨
问
视野网友:
陈老师好!甲集团的两个控股子公司A、B发生购销业务,A向B采购100万货物,甲集团、A公司、B公司签订三方委托代付协议,A公司委托甲集团向B公司支付货款,甲集团在银行有授信额度,且银行同意为甲集团开国内信用证给B公司用于结算货款,B公司收到信用证后可向银行办理无追议付,需承担议付利息3万,信用证到期后,A公司需支付100万货款给甲集团,甲集团向银行支付100万。
开证后,甲集团:借:其他应收款–A公司 100万, 贷:应付票据–B公司 100万
A公司:借:应付账款-B公司 100万, 贷:其他应付款–甲集团 100万
B公司:借:应收票据–甲集团 100万, 贷:应收账款–A公司 100万
疑问1:甲集团开了信用证,但无购销业务,故单体报表中出现应付票据余额,是否合适?B公司办理信用证无追议付后,单体报表终止确认应收票据,议付利息计入投资收益;甲集团合并报表层面,将甲集团单体报表中的应付票据100万重分类至短期借款,现金流由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重分类至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即按融资业务处理。
疑问2:看了视野上一些观点,认为开证申请人单体报表应确认短期借款,但在此案例中,甲集团并没有收到款项,是否合并层面重分类至短期借款更合适?感谢老师指导!
答
视野版主chenyiwei:
甲集团相当于利用自身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为其子公司A提供融资(延期付款)。其本身并不是交易的一方,但承担了信用证的付款责任。从经济实质考虑,甲集团应确认短期借款更为合理(包括其个别报表层面)。
追问1:感谢老师的回复!1、对于甲集团单体报表中确认“短期借款”,有几个疑问:(1)甲集团单体公司并没有收到资金,确认短期借款,但现金流“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并没有对应的金额,是否合适?(2)老师说的甲集团确认“短期借款”是开证后确认还是B公司议付后确认?从承担信用证付款责任的角度,甲集团开征后,无论B公司是否提前议付,甲集团均有付款责任,由此推理甲集团应该开证即确认“短期借款”,若是这样,B公司议付前账面确认的是“应收票据”,合并层面,用“短期借款”和“应收票据”抵消吗?但“短期借款”表达的是向外部银行的借款,与“应收票据”抵消,是否合适?(3)若甲集团单体报表确认“短期借款”,甲集团单体报表中的“其他应收款–A公司”是表达代收代付货款还是表达对A公司的资金拆借?A公司的“其他应付款–甲集团”同理。单体报表挂往来是基于三方签订的委托代付协议,并非A公司向甲集团拆借资金,是否矛盾?
chenyiwei回复:1、相当于直接转付。2、甲集团应该开证即确认“短期借款”,甲和B的视角不同因此使用的科目不同。3、代收代付货款也就是资金拆借。
追问2:老师好!对于您的下一条回复,我有几个疑问:1、甲集团开证即确认“短期借款”,意思是信用证不是用“应付票据”核算,而应用“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吗?但B公司收到信用证,是计入“应收票据”,开证方将信用证视为借款,收证方将信用证视为票据,两者对信用证的理解不一样吗?2、甲集团开证即确认“短期借款”,相当于转付,但在B公司议付前,整个集团都没有收到银行的资金,但合并报表中有“短期借款”100万,却没有对应的“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是否合适?3、B公司议付后,收到的97万资金,单体报表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97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投资收益 3万 贷:应收票据 100万若B是A的子公司,即编制合并报表时,需先编制A、B公司的合并报表,合并层面B公司收到的97万,是视作向甲集团拆借了97万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重分类至“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收益”重分类至“财务费用-利息费用”;甲集团合并层面再将“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7万重分类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7万,与确认的“短期借款”100万,不相等,是否合适?信用到期,A公司支付100万货款给甲集团,单体报表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还是计入“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若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则没有反应出对甲集团的资金拆借,且B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A“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抵消后,A、B合并报表层面,未能体现出偿还甲集团的拆借资金;若是“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则没有反应货物采购业务,且收到筹资97万,支付筹资100万,金额不等 4、甲集团开证确认短期借款,甲集团与子公司间视作资金拆借,甲集团单体报表中其他应收款—A公司 100万,信用证到期收回100万,没有确认对A公司的利息收益,也没有确认对银行的利息支出,支付银行100万时,是计入“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吗?
chenyiwei回复:1、甲集团个别报表中确认应收票据,是因为其本身不是交易的一方。到合并报表层面会进行视角差异调整,恢复到应付票据。2、在B公司议付前,整个集团都没有收到银行的资金,此时尚未发生合并集团与外部的交易,合并报表中不确认短期借款或者应付票据。3、若B是A的子公司,则在A的合并报表中,该议付相当于向甲集团借款97万,应确认为短期借款97万元,差额3万元在后续期间内确认为利息支出。信用到期,A公司支付100万货款给甲集团,单体报表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合并层面对贴现的现金流量予以调整。4、是,计入“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