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环节含有重大融资成分的会计核算

15.会计文章

重大融资成分,可分为卖方允许买方跨年度延期付款的卖方融资成分,以及买方提前付款,卖方跨年度交货的买方融资成分。当采购环节的收付款期超过一年以上,需要考虑其重大融资成分。但是,因质量保证原因,首付定金超过一年以上,或质保延期付款超过一年,不被视为重大融资。

一、采购跨年度分期付款,相当于销售方给采购方融资,售价肯定包含融资成分,即付款金额内含有利息。

实务示例1:采购大型设备,现销价2034万元(不含税1800万元),合同允许分5年付款,但每年付款额452万元(不含税400万元),总付款额为2260万元(不含税2000万元),含有融资成分2000-1800=200万元,应分摊至各年度作为利息费用。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率13%。

(一)采购成本计量

采购成本按照现销价计量,付款总价与现销价的差额,认定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不含税现销价为固定资产入账基数;总不含税应付款与不含税现销价差额=未确认融资费用。
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含税价款不能直接折现,需要价税分离,仅对不含税货款折现;增值税随开票时点正常确认进项税,不参与融资折现与摊销。
安装调试完成、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融资利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完工后利息费用化入财务费用。付款期超过1年,属于重大融资成分,不得豁免。

(二)价税拆分(关键第一步)

1、不含税现销价、现销税额
不含税现销价=2034÷1.13=1800万元,现销增值税进项税额=2034-1800=234万元。
2、分期总不含税货款、每年不含税付款
每年含税付款452万元:每年不含税付款=452÷1.13=400万元,增值税额=52万元。合同总含税总价2260万元,总不含税货款=2260÷1.13=2000万元,
3、融资总额确认
未来应付不含税总额:2000万元,不含税现销现值:1800万元,
整体未确认融资费用总额=2000-1800=200万元
4、计算实际利率
每年年末支付不含税400万元,期限5年,400×年金现值系数=1800,(P/A,i,5)=1800/400=4.5,查AI,i=3.62%,后续摊销使用该实际利率计算摊销金额。

(三)账务处理

1、初始入账:设备到货、开始安装(控制权转移日),不含税部分入账,增值税分期随付款取得专票,初始无进项税:
借:在建工程1800万元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200万元
贷:长期应付款(不含税总额)2000万元
2、逐年付款会计分录(每年支付含税452万元),每年付款固定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40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2万元
贷:银行存款452万元
3、融资利息摊销(实际利率法)
摊销利息=2000-1800=200万元,假使第1年安装建设期,利息符合资本化条件;2-5年利息只能费用化。

第1年,摊销利息=1800×3.62%=65.16万元,会计分录(建设期资本化):
借:在建工程65.16万元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65.16万元
固定资产入账成本=1800+65.16=1865.16万元。当年付款后长期应付款剩余2000-400=1600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剩余200-65.16=
134.84万元,以后作为财务费用,不再资本化。

第2年,期初应付款摊余成本=2000-400-134.84=1465.16万元,利息=1465.16×3.62%=53.04万元,设备安装已完工,费用化处理:
借:财务费用53.04万元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53.04万元

4、后续第3、4、5年依次用当年期初摊余成本×3.62%计算利息分别为40.48万元、27.46万元、13.86万元,全部计入财务费用,逐年冲减未确认融资费用,5年合计摊销总额正好为200万元。

二、采购方提前预付款,相当于买方给销售方融资,应考虑重大融资成分,即付款金额扣除了预付款的利息。

实务示例2:采购环节含有重大融资成分,假设采购大型设备,价格2260万元(含税),提前三年付款只需2034万元(含税),设备包安装调试。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率13%,会计如何核算。

(一)业务定性,属于预付融资,买方给卖方提供融资

1、预付含税总额:2034万元,不含税预付成本=2034/(1+13%)=1800万元,预付增值税进项=234万元。
2、现货含税总价:2260万元,不含税设备价=2260(1+13%)=2000 万元,税额=260万元。
3、融资总额与实际利率计算现在付出不含税1800万元,3年后拿到价值2000万元不含税设备;差额200万元,属于3年买方垫付资金的融资收益。
只要使1800×(1+i)3=2000,1/(1+i)3=1800/2000=0.9,查AI,可以获得i=3.57%。

(二)付款当期取得增值税专票,进项当期抵扣,会计处理。

借:预付账款–卖方180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34万元
贷:银行存款2034万元

(三)摊销融资收益(实际利率法)

摊销公式:当期融资收益=期初预付账款摊余成本×3.57%
摊余成本=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利息调整账面余额
1、第1年摊销
当年融资收益=1800×3.57%=64.26万元,
借:预付账款–利息调整64.26万元
贷:财务费用64.26万元
摊销后:预付账款=1800+64.26=1,864.26万元。
2、第2年摊销
当期收益=1,864.26×3.5744%=66.55万元
借:预付账款–利息调整66.55万元
贷:财务费用66.55万元
摊销后:预付账款=1800+64.26+66.55=1,930.81万元。
3、第3年当期收益=2000-1930.81=69.19万元。
借:预付账款–利息调整69.19万元
贷:财务费用 69.19万元
4、交货日,需经过安装调试程序,先走在建工程科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再转为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设备2000万元
贷:预付账款–卖方1800万元
贷:预付账款–利息调整 200万元

总结:设备应以交付日的公允价值入账,不应按照最初预付款入账,但是。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是1800万元实际支付形成资产,税务局只认可1800万元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超额200万元的计提折旧费用需纳税减费用。同时,会计准则确认的利息收益,也可以在当期调减纳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