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准则改革的前世今生(中)——新租赁准则的“一刀切”逻辑
上篇文章我们讲了旧租赁准则的漏洞,给新租赁准则的到来做了些铺垫。
在过去旧租赁准则时代,不仅是航空公司,连锁超市(租门店)、航运巨头(租货轮)都在疯狂白嫖这个规则,改融资租赁为经营租赁,玩起了负债躲猫猫游戏。
有好事者统计,在老租赁准则的掩护下,每年至少有3万亿美元的融资租赁,藏在了资产负债表下面。
话又说回来,航司们藏负债倒不是为了跟准则对着干。
实在是如果贷款买飞机,账上就会多出几百亿的负债,资产负债率会瞬间飙升到百分之八九十,银行见势不妙向后退没准就抽贷。
这样就活不下去了啊喂。
为了生存行此下策,不寒碜。
但在准则委员会的老头们看来,合着你们天天在天上飞的飞机,全特么是借来的,而且连个欠条都不在账上写?
这不是忽悠投资人吗?
投资人压根不知道这些公司早就签下了许多张卖身契,要是只看着这些负债率极低的公司大把撒钱,亏了棺材本后不得去占领华尔街啊。
为了把这些隐形炸弹挖出来,准则委员会痛下杀手,经过十多年的扯皮和博弈,终于在2016年推出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就是新租赁准则。
新准则干脆利落地取消了“承租人”对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分类。
因为监管层在博弈中发现了一个道理:只要准则里划了线,资本家就一定会贴着线走。 你划90%,他就做89.9%;你划80%,他就做79.9%。
防不住,根本防不住。
新准则的潜台词不管你是89.9%还是10%,我也不管你律师把合同写得多么花里胡哨。
我管不过来,但任你武功再高,我也一枪撂倒。
只要你租了,只要你有了这玩意的“使用权”,统统给我上表。
只要签了合同,获得了这架飞机、这个办公室未来几年的使用权,并且有按期交钱的义务。
这就不再是简单的租房子了。
得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同时确认一项“租赁负债”(二者金额相关性很高)。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就不用那么麻烦了,可以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这招一出,全球资本市场哀鸿遍野。那些靠着租飞机、租门店把财报打扮得美美的巨头们,瞬间被打回原形。
隐藏了几十年的负债,都被硬生生地放在了阳光下。
新租赁准则的底层逻辑仍然是实质重于形式。
相对于被咔咔乱杀的承租人,新租赁准则出租人几乎秋毫无犯。
对于出租人来说,他们依然沿用着以前的老规矩,把租赁分为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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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融资租赁的话,在出租人看来,虽然名义上是租赁,但实际上资产已经卖出去了,因此会在账上把固定资产(飞机)给注销掉,换成一笔“应收融资租赁款”。这个逻辑是是没什么问题的。没有重复确认资产的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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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是经营租赁的话,问题就来了。出租人认为自己只是把飞机临时借出去,所以他账上依然挂着全额的“固定资产”,而且每年还在提折旧。
旧租赁准则的漏洞被堵住了,但是新租赁准则就完美无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