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随笔: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准则差异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企业财报上的金融资产无论从数量还是从占比上,日益显得重要起来。IASB主要通过《IFRS9——金融工具》、《IAS32——金融工具:列报》和《IFRS7——金融工具:披露》对金融资产有关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FASB的相关规定则分散在《ASC320——投资性证券》、《ASC310—— 应收款项》、《ASC825——金融工具》、《ASC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等准则中,比较分散。需要注意的是,应收账款本身就是一种金融资产,所以在应收账款中提到的那些准则差异已经具备一定代表性。
本文则聚焦在金融资产这个总体概念,并主要从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属性两方面进行总结。
一、金融资产的分类
IFRS9采用“商业模式+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二维分类模型,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金融资产分类则分散在各个不同准则中。它的核心逻辑是考虑“管理层持有意图+金融资产法律形式/合同特征”。以投资性证券为例,分为交易性证券(FVTPL)、可供出售证券(AFS,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重分类至损益)和持有至到期投资(HTM,摊余成本计量)和贷款、应收款项。
国际会计准则明确提到的“商业模式+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这两个概念,美国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而提到。但是,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是在各类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中隐含了类似的逻辑。
IFRS9要求企业通过客观证据证明其管理金融资产的模式,包括:①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流程设计(如是否存在出售决策机制);②管理层如何评估资产绩效(如基于收取现金流量还是公允价值变动);③资源配置与风险管控方式(如资金投入与回收的决策依据)。商业模式分为三类: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AC 类)、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为目标(FVOCI - 债务工具类)、其他模式(FVTPL 类)。该判断具有持续性,若商业模式发生重大变化(非临时性),需按会计政策变更处理。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则主要以管理层的主观意图为核心来作为判断依据,且需要在初始确认时明确声明。
国际会计准则明确将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区分不同种类金融资产的第二个重要标准。国际会计准则下,我们需要关注合同安排是否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如果不符合,则无法被划分为前两类的金融资产,只能属于FVTPL。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则是在不同的金融资产类别下面对现金流量特征再行分别规定的。例如,持有至到期投资(HTM)需满足“固定或可确定的现金流量+有能力且有意图持有至到期”;贷款和应收款项(ASC 310)需满足“固定或可确定的收款额+无活跃市场报价”。
两套准则在金融资产分类上还有一个比较大的差异是,对于非交易性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分类和会计处理不同。国际会计准则下默认这类投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可以通过管理层指定,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未来不能够重分类,处置该类投资时,其公允价值变动也不能通过损益转出。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对权益工具投资根据投资意图可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处置时,公允价值变动可以通过损益转出。
二、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
国际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上体现出“公允价值“优先的原则,默认的金融资产分类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只有满足特定的条件,金融资产才会被划分为摊余成本计量或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保留了更多摊余成本计量的应用场景,例如对于应收款项除非管理层专门选择用“公允价值”,那么应收款项就是用摊余成本核算的。
在金融资产的减值处理上,两套准则也有不同。这部分内容在前面关于应收账款的文章里提到过了,此处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