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这三类长期股权投资,实务中该怎么精准划分?

15.会计文章

CAS 2里把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对子公司(控制)、合营企业(共同控制)、联营企业(重大影响)三类,核算方法完全不同。实务中持股比例不是唯一标准,比如持股20%以下但能派董事、持股50%以上但无法主导经营,该怎么依据准则和应用指南判断分类?有没有明确的判断流程?

解答:

在实务中,精准划分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这三类长期股权投资,不能仅依赖持股比例,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具体可参考以下流程和要点。

一、判断流程

1.确定是否存在权力:首先判断投资方是否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权力。权力源于权利,如表决权、潜在表决权、合同安排等赋予的权利。
2.分析权力性质:明确权力是单方面主导相关活动的能力(控制),还是基于合同安排需多方共同决策(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3.确定决策机制:若需多方决策,进一步分析决策机制。若需集体控制方一致同意才能决策,可能是共同控制;若仅需参与方中的一方或多方能够主导决策,可能是重大影响。
4.考虑其他事实和情况:综合考虑潜在表决权、其他合同安排、被投资方经营决策的历史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辅助判断投资类型。

二、判断要点

(一)控制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1.权力:通常表现为拥有多数表决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持股比例未超过半数,通过协议安排、公司章程规定等方式,也可能拥有对被投资方经营决策、财务决策等关键活动的单方面决定权。例如,A公司持有B公司45%股权,但根据公司章程,A公司有权任免B公司董事会多数成员,从而主导B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此时A公司对B公司具有控制。
2.可变回报:包括股息、被投资方经济利益的其他分配、因向被投资方提供服务而获得的报酬等,投资方需承担被投资方经营业绩变动带来的风险或收益。

(二)共同控制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1.集体控制: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称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例如,甲、乙、丙三方共同设立丁公司,三方持股比例均为1/3,丁公司相关活动的决策需要三方一致同意,此时甲、乙、丙对丁公司构成集体控制。
2.一致同意:参与方对相关活动的决策需要集体控制方一致同意,缺一不可。这种一致同意的决策机制体现了共同控制的“共”字,即各参与方对被投资单位的决策具有同等的影响力。

(三)重大影响

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参与决策权力:通常表现为在被投资方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与被投资方之间发生重要交易;向被投资方派出管理人员;向被投资方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例如,C公司持有D公司18%股权,但能够向D公司派出一名董事,该董事可以参与D公司的经营决策,此时C公司对D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2.非决定性影响:虽然投资方能够参与被投资方的决策,但决策并非由投资方单方面决定,也不存在与其他方共同控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