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益⼯具投资相关的衍⽣⼯具核算问题
甲公司持有A公司的股份并将其指定为其他权益⼯具投资(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其他综合收益)。随后甲公司与⼄公司签订了⼀份远期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三年后甲公司把持有的A公司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按转让时A公司股权的市场⾏情确定,但不得低于A公司账⾯净资产。签订远期协议时,A公司的股票价格⾼于账⾯净资产。请问这份股权转让协议在签订时是否需要作出会计处理?如果需要,该如何会计处理?如果签订时不需要,那在何时需要?
回答⼈:chenyiwei
甲公司作为该衍⽣⼯具的合同⼀⽅,理论上是需要作出会计处理的。但鉴于其⾏权价格的约定,如果能够合理预计A公司三年后的股价不低于其每股净资产,则该远期转让协议的公允价值接近于零,对报表⽆重⼤影响,也可以不做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