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背离问题浅析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背离,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利润总额与所得税费用未形成合理配比关系,所得税费用金额显著高于或低于按法定税率测算的理论水平,甚至出现利润总额为正、所得税费用为负等反常现象,其本质是会计核算口径与企业所得税计税口径存在差异。因为在税法中计算所得税费用并不是依据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乘以适用的所得税费率直接计算得出,而是由利润总额作为起点,通过一些列的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调整最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并由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所得税费率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而上述调整过程中的暂时性差异会分别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综合影响递延所得税费用,最后计算得到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就形成了所得税费用。当递延所得税费用为负且其绝对值大于当期应交所得税时,整体所得税费用即变为负数。
一、所得税费用的构成
所得税费用 = 当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费用,而所得税费用的形成是从会计利润开始进行调整,调整过程中主要涉及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具体过程可以查看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得税费用项目,如下图所示:
二、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一)永久性差异:
主要包括税收滞纳金;行政罚款、罚金、没收财务损失;非公益性捐赠、直接捐赠;业务招待费超标金额(发生额60%与营收5‰孰低,超标不得扣除);超比例职工福利费(工资薪金>14%);超比例工会经费(工资薪金>2%);国债利息收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化);研发形成无形资产加计摊销;安置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等。
(二)暂时性差异:
主要包括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或未决诉讼);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超标;职工教育经费超标(>8%);可弥补亏损;固定资产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提但尚未发放的职工薪酬等。
三、导致的原因及举例
需要明确的是,除可弥补亏损外的暂时性差异并不影响所得税费用,因为在利润总额的纳税调整过程中,由暂时性差异引起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变化与其对应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会相互抵消,对最终的所得税费用不会产生影响。因此导致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背离的原因主要为永久性差异和由可弥补亏损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原因导致。
(一)利润总额为正,所得税费用为负
1.由可弥补亏损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最常见原因)
这是导致所得税费用为负的主力因素。当企业确认或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DTA)时,会直接冲减所得税费用。
场景A:以前年度确认可抵扣亏损
逻辑:企业预计未来能利用以前年度的亏损来抵税,当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科目为负的所得税费用(贷方)。
案例:某公司今年利润总额 100万,但前5年累计亏损 600万。弥补亏损后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这部分未弥补亏损,因此会计上确认 DTA(500万×25% = 125万),导致所得税费用 = 0(当期税) - 125万(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5万。
场景B:永久性差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逻辑:企业当年利润总额为正,但是经永久性差异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变为负,企业预计未来能利用以前年度的亏损来抵税,当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科目为负的所得税费用(贷方)。
案例:某公司今年利润总额 100万,研发费用400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税法应纳税所得额100-400*100%=-300万,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这部分未弥补亏损,因此会计上确认 DTA(300万×25% = 75万),导致所得税费用 = 0(当期税) - 75万(递延所得税费用) = -75万。
2.前期多缴或预缴的退税(直接调整)
逻辑:上年度汇算清缴后发现多交了税,本期收到退税或抵减当期税款,直接冲减“所得税费用”。
案例:本期利润 100万,应交税 25万。但因上期多缴退回 50万,本期实际费用 = 25万 - 50万 = -25万。
(二)利润总额为负,所得税费用为正。
大量不得扣除的支出(永久性差异调增),主要包括税收滞纳金、罚款等。
场景:以前年度确认可抵扣亏损
逻辑:不能税前扣除的大额支出调整导致应纳税所得额为正,从而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为正,同时因为是永久性差异不会形成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案例:某公司今年利润总额 -100万,但不能税前扣除的滞纳金、罚款200万,因此应纳税所得额调增为100万,当期所得税费用为100*0.25=25万,导致所得税费用 = 25万(当期所得税费用) - 0万(递延所得税费用) = 25万。
(三)所得税费不等于利润总额乘以适用所得税费用其他情形
主要还是永久性差异的调整以及集团内公司使用的所得税费用不同导致,此处不再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