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案例】案例12-18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的商誉处理

15.会计文章

一、案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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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3 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商誉 8,000
B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100,000
净资产合计 108,00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8,000
少数股东权益 20,000

A公司对股权转让交易会计处理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把商誉账面价值按处置比例25%(20%+80%)调减2,000万元。

问题:A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二、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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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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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4 处理结果相关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方法1 方法2 方法3
商誉 8,000 8,000 8,000 8,000
B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净资产合计 108,000 108,000 108,000 108,000
按所有者归属划分: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8,000 66,400 66,000 68,000
——少数股东权益 20,000 41,600 42,000 4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8,000 108,000 108,000 1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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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处置部分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20%+80%x88,000万元=22,000万元;从而计算重新划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6,000万元(88,000万元-22,000万元),少数股东权益为42,000万元(20,000万元+22,000万元)。这个方法的理念是把子公司净资产分为两个资产池,一个资产池代表的是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88,000万元,包含商誉8,000万元),另一资产池代表的是少数股东权益(净资产20,000万元,不包含商誉)。在这个方法下,当少数股权比例变化时,是两个资产池之间的交易。当购买少数股权时,应按比例把少数股东权益资产池账面价值调整至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资产池。反之,当出售母公司持有的股权时,按比例把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资产池账面价值调整至少数股东权益资产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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