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时账龄是否连续计算,与可比公司会计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5.会计文章

问题三、关于标的资产财务状况

申报材料显示:……(2)报告期末,标的资产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4.40亿元、23.41亿元、36.00亿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1.29%、13.36%、31.00%。(3)报告期末,标的资产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65.75亿元、58.11亿元、84.40亿元,均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达收款条件的资产,其中浙江一建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13.51万元,浙江二建、浙江三建未计提减值准备。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结合合同资产主要项目完工进度、收款条件及账龄,说明是否存在已达收款条件未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时账龄是否连续计算,与可比公司会计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回复:

2、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时账龄是否连续计算,与可比公司会计政策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标的公司与客户签署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常约定,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客户按已确认工程量的一定比例向标的公司结算支付工程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客户按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向标的公司结算支付工程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后,客户向标的公司结算支付除工程质保金以外的工程款;质保期结束后,客户向标的公司结算支付留存的工程质保金。按照上述合同条款约定,标的公司的合同资产主要构成、确认时点及转入应收账款的时点如下:

(1)在建项目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项目在建期间,客户确认工程量后,对于按照合同条款应予以付款结算部分,标的公司确认为应收账款;对于已完工但按照合同条款客户尚无需付款结算部分,标的公司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在按照合同约定客户应予以付款结算时,如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等,转入应收账款核算。

(2)已完工项目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项目在完工阶段尚未结算的工程量确认为合同资产,待最终决算完成后扣除质保金转入应收账款核算。

(3)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标的公司获得无条件收款权时将到期质保金转入应收账款核算。

如上所述,标的公司的合同资产系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已完成但尚未结算的工作量和合同质保金。对于同一项目而言,合同资产是标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转为应收账款的前置阶段,其账龄(即合同资产的初始确认时点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间隔)长短与应收账款账龄代表的意义并不完全一致,由于合同资产的收款权取决于时间流逝以外的其他因素,如竣工验收、竣工决算、质保期中无重大质量问题等,相关资产是尚未达到付款时点的收款权,在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结算时点转入应收账款前,标的公司对持有的合同资产并不能无条件向客户收款,即使合同资产账龄较长,也不代表该项资产已发生逾期或产生回收风险;而应收账款账龄的计算起点与合同中约定的客户结算付款时间计算起点一致,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时账龄性质已发生改变,因此标的公司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后账龄未连续计算。

同行业应收账款账龄起算情况如下:

图片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基于工程结算时点和应收款项确认/发生时点作为账龄起算时点,与标的公司按客户结算付款作为应收账款起算时点基本一致。

经进一步查询,以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建筑施工行业公司中,龙建股份(600853.SH)在问询回复中披露其取得业主的结算后将合同资产转入“1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表明其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账龄未持续计算。

综上,标的公司以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的时点开始计算应收账款账龄,与同行业建筑施工上市公司会计处理原则整体保持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