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体报表里的其他权益工具,怎么有的到了合并报表就变成了金融负债?
写在前面:2017年左右,楼市调控持续高压。千方百计降低资本负债率,就成为多数房企财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有的房地产企业就剑走偏锋搞过一次明股实债的玩法。
玩法也简单,举个例子:
某千亿房企(大A公司)拿了块地,照例成立了项目公司(小A)。
小A想开发,但是需要20个亿的启动资金。这笔钱要么借,要么股东投,别无他法。
但是监管看着呢,大A不想也不能让负债率太难看。整个集团今年要降负债率,这20亿绝对不能去找银行借。
瞌睡就有人送枕头,投行和信托闻着味就来了。
信托找到小A:给你20个亿,签个永续债合同。没有固定期限,利息你想拖就拖,在报表上这笔20亿就是权益。
资产负债表不仅不会恶化,反而更健康了。
拿钱肯定得付出代价,信托不会做亏本买卖。
敢出钱的原因在于大A的兜底:只要小A不付钱,大A就必须连本带利把信托公司的份额买走。
这笔钱,在小A的单体报表里就是其他权益工具。
但在资本市场上,单体报表没那么重要,大家主要看的是合并报表。
合并报表就是把大A和小A看成一个大家庭算总账。
小A拿钱时有大A兜底,这20亿本质上还是借的钱。所以在合并报表里,这笔钱会从权益打回负债,骗不了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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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伪装:这笔永续债在单体报表上的做法
小A公司(子公司)的财务,拿着那份永续债合同,会怎么做账?
还是按照之前讲过的核心原则来判断:小A公司是否有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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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 啥时候还没写,那就放心的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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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 合同说了可以无限期递延,不还不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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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 也没有什么强制赎回条款。
典型的权益工具。直接在键盘上敲下分录就好了:
借:银行存款 20亿
贷:其他权益工具 20亿
在小A的单体资产负债表上,这笔钱就进了所有者权益——其他权益工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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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大A集团给的保证,在大A公司账面上该怎么处理?
信托的钱大多是从高净值客户那里募集来的理财资金,高净值客户的能量可不是一般的大,玩脱了信托就等着变成过街老鼠吧。
信托不可能陪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同生共死,他们真正的底牌,还是母公司大A签的那份《差额补足协议》(或者叫流动性支持承诺)。
只要小A没钱付利息,大A必须掏钱补足;如果3年后项目没搞成,大A必须掏钱把这20亿本金原价买回去。
站在母公司(大A)的单体报表视角,情况有点微妙。
因为这笔钱大A并没有拿到手里,本质上大A只是提供了一个“担保。
在会计处理上,它可能只是一项表外业务(或有负债)。
最多也就在财报的附注里提一嘴。如果胆子大,连附注都不写,就当无事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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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么一种情况:
小A的账上是纯净的“股”,大A的账上也没有这笔“债”。
业务实质不对劲,这明明是债,怎么母子公司都不认。
难道就治不了这种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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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这套武器就是合并报表。
到了年底,集团要出合并财务报表了。
原理是把大A和小A装进同一个麻袋里,把他们看作一个浑然一体的集团整体。
还是那个直击灵魂的问题:到底有没有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的义务?——只不过这次的主体由小A、大A变成了A集团。
小A没有义务,合同里写了可以不给。
大A没拿钱,但签了协议。小A如果不给,它就必须给。
准则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特殊规定中,有一条就防着这种母子扯皮的情况: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时,企业应考虑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承担了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看不太懂是不,翻译成人话就是:
只要你们家有一个人签了必须掏钱的字,那别管钱到底在谁手里,整个家族(集团)的退路就被彻底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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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定了调子,接下来就是“合并抵销与重分类”环节。
在合并报表的那张工作底稿上,得写下了一笔调整分录:
借:其他权益工具 20亿 (把小A账上假权益抹掉)
贷:应付债券 / 长期借款 20亿 (恢复集团真实负债)
只要1秒,小A的20亿的股东权益,就能变成A集团的金融负债。
站在集团层面上,这笔钱不但降不了杠杆(负债嗖嗖往上窜),利润表里还得计提一笔财务费用(利息)。
所有的粉饰,都会在合并的上帝视角下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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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读者可能会问:这篇文章有个逻辑问题,既然明股实债的永续债,那么最终会在合并报表中显形,子公司做永续债好像也就没有了意义——反正最终在集团层面,今年要降负债率的目标无法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