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要赔的马上记账,能收的一分不算?谨慎性原则的“双标”逻辑(上篇)

15.会计文章

不少新入行的会计人对准则有一种滤镜,那就是默认为准则是公平的——毕竟作为一个领域的权威性文件,不公平不足以服众。

比如你看看借贷复式记账的根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这句话,对称的严丝合缝,Nice。

但凡有个小学学历,都知道等式两边必须相等,不然这个天平肯定会变成跷跷板。

但当你学的深了、钻的透了、深入到实务中,就会渐渐意识到甚至发现这个被隐藏的真相:

会计准则,其实一点都不公平。

甚至可以说,里面多的是偏见和双标。


是不是感觉毁三观了?

不信,翻翻书看看会计八大信息质量要求里,最气人的一条——谨慎性原则。

书上对这条的要求是,不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看准则不能看它已经写的,还得要琢磨出它没写的。

这里面其实有一句潜台词:严厉打击“高估资产”,但对“低估资产”的操作却相当暧昧,甚至可以说很宽容了。

现在问题来了,反过来可以低估资产吗?可以高估费用吗?

不好说。很少有人敢拍着胸脯说,不可以低估资产,也不可以高估费用。

保险起见经常说的是,不可以故意低估资产,故意高估费用。注意故意这俩字。

主因在于,谨慎性里有灰色地带,这个地带需要靠职业能力来把握。


我们来看一个最直观的例子:未决诉讼。

今年公司卷入了两场官司,第一场是被供应商索取1000万货款,律师说败诉率90%,也就是要赔钱;

第二场是向客户索取1000万货款,律师说胜诉率80%,能拿到钱。

按理说,既然准则是公平中立的,那这两场80%概率的官司,一视同仁,应该没问题对吧?

不但有问题,而且问题很大。

对于第一场很可能赔钱的,准则摆摆手说不需要等法院判决了,既然很可能要赔,那就现在账上确认1000万的预计负债,扣掉今年的利润。

但对于第二场可能拿到钱的官司,准则突然就不着急了:90%的概率胜诉确实挺高,但只要还没到95%以上可能性,它就只是个或有资产。一分钱都不准记,最多只能在财报最后的附注里提一嘴。

看懂这种不讲理的双标了吗?

或有负债确认的50%概率和或有资产确认的95的概率,二者标准天差地别。

按照老板的逻辑,概率一样、金额一样的两个诉讼一正一负正好相抵消,公司今年的业绩不会有太大波动。


但是准则偏偏不允许这么干。很可能的负债立即吞,很可能的资产不给进门。

从概率的角度来讲,这就是一种扭曲。不管你专家怎么解释,都是一种扭曲。

老板骂得非常有道理。这条准则表面上看确实极其不公平,完全丧失了客观中立。

话说回来,在一百年前的资本市场草莽时代,这套打法还没有今天这么夸张。那时候的会计要求虽然也强调稳健,但对收益和损失的预判,还没有今天这样不对称。

所以问题来了,是什么原因导致全世界不管是美国英国还是中国,都采用了这套看似双标的规则?、

因为生活不是数学,人性也不是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