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PPI测试(本金+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15.会计文章

一、相关概念及含义

(一)关于金融资产本金和利息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

例如,分类为以摊余成本(Amortised Cost,AC)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Fair Value through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FVOCI)的金融资产,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当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以下简称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solely payments of principal and interest ,SPPI)。无论金融资产的法律形式是否为一项贷款,都可能是一项基本借贷安排。

1.关于金融资产本金

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本金金额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在金融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企业应当使用金融资产的计价货币来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此外,如果一笔贷款具有完全追索权并有抵押品作为担保,该事实并不影响企业对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2.关于金融资产利息

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在基本借贷安排中,利息的构成要素中最重要的通常是货币时间价值和信用风险的对价。

货币时间价值,是指一定量货币资本在不同时点上的价值量差额。通常情况下,货币时间价值是指没有风险也没有通货膨胀情况下的社会平均利润率,是利润平均化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其核心在于资金经历投资或再投资后随时间推移产生的增值,通常以无风险利率(如国债利率)作为衡量基准。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举一个简单的例子,A将自己的资金借给了B,B到期不归还给A的风险就是信用风险。

利息还可包括与特定时期内持有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其他基本借贷风险(如流动性风险)和成本(如管理费用)的对价。此外,利息也可包括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的利润率。在某些极端经济环境下,利息可能是负值。例如,金融资产的持有人在特定期间内为保证资金安全而支付费用,且支付的费用超过了持有人按照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所收取的对价,导致其利息为负值。

如果金融资产合同中包含与基本借贷安排无关的合同现金流量风险敞口或波动性敞口(如权益价格或商品价格变动敞口)的条款,则此类合同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二)典型案例列举

1.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负相关的浮动贷款

甲银行持有一项支付逆向浮动利率(即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呈负相关关系)的贷款,则该贷款的利息金额不是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货币时间价值的对价,所以其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2.与通胀指数挂钩的债券

又如,甲企业持有一项具有固定到期日的美元债券,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与美国的通胀指数挂钩。该债权投资未利用杠杆,而且对合同的本金进行保护。其利息的支付与非杠杆的通胀指数挂钩,实质上将货币时间价值重设为当前水平,债券的利率反映的是考虑通胀影响的真实利率。因此,利息金额是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货币时间价值的对价。

3.可转换公司债券或与业绩、权益指数挂钩的贷款

例如,甲企业持有一项可转换成固定数量的发行人权益工具的债券,则该债券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为其回报与发行人的权益价值挂钩。又如,如果贷款的利息支付金额与涉及债务人业绩的一些变量(如债务人的净收益)挂钩或者与权益指数挂钩,则该贷款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4.具有到期日的浮动利率贷款

甲企业持有一项具有固定到期日且支付浮动市场利率的债券,合同规定了利率浮动的上限。对于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特征的金融工具,只要利息反映了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则其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例中,合同条款设定利率上限,可以看作是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相结合的工具,通过合同设定利率上限可能降低合同现金流量的波动性。

(三)修正的货币时间价值

1.修正的货币时间价值要素评估目标

货币时间价值是利息要素中仅因为时间流逝而提供对价的部分,不包括为所持有金融资产的其他风险或成本提供的对价,但货币时间价值要素有时可能存在修正。在货币时间价值要素存在修正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对相关修正进行评估,以确定金融资产是否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企业可以通过定性或者定量的方式进行评估并作出判断。如果企业经过简单分析即可清晰评估并作出判断,则企业可以通过定性方式进行评估而无需进行详细的定量分析。

修正的货币时间价值要素评估的目标,是确定未折现合同现金流量与假如未对货币时间价值要素进行修正的情形下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基准现金流量)之间的差异。

解析:

标准的货币时间价值仅反映资金的时间成本,但有时需要进行调整,修正的货币时间价值的核心逻辑是利息条款设计导致现金流偏离纯粹的时间价值时(如利率重设频率与期限错配),是否仍然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判断的方法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种,若简单分析即可判断修正影响不大(如利率重设与期限匹配度较高),可直接采用定性分析法认定符合SPPI;若修正可能导致显著差异(如利率重设频率与期限严重错配),需通过定量分析其数值测算验证。

在评估修正的货币时间价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能影响未来合同现金流量的因素。

有时,出于宏观经济管理或产业政策考虑等原因,政府监管部门设定某些利率或利率调整等浮动区间。在此情形下,货币时间价值要素虽然有可能不单纯是时间流逝的对价,但如果利率所提供的对价与时间流逝大致相符且并未导致与基本借贷安排不一致的合同现金流量风险敞口或波动性敞口,那么具有该利率的金融资产应当视为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2.典型案例解析

(1)浮动利率重设频率与期限错配。合同约定某项贷款的利率定期重设,但重设的频率与利率的期限并不匹配。假设该贷款包含每月重设为1年期利率的浮动利率条款,则企业每月应收的利息实际上反映了未来12个月货币时间价值的平均数,而非当月的货币时间价值(例如,如果在之后11个月的期间合同利率逐月提高,则各月货币时间价值的平均数将高于当月的货币时间价值)。换言之,按合同计算的利息是对实际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在该情况下,企业可将该贷款与具有相同合同条款和相同信用风险的、但浮动利率为每月重设为1个月利率的金融工具的合同现金流量(基准现金流量)进行比较。如果两个现金流量存在显著差异,那么该金融资产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进行上述评估时,企业必须考虑修正的货币时间价值在每一报告期间的影响以及在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的累积影响。

解析:

在该案例中,评估的具体方法是先确定基准现金流量,即:假设利率每月重设为1个月利率的合同现金流量情况;其次,计算每月重设为1年期利率的浮动利率合同现金流量,第三,将二者的差额进行对比。若二者存在显著差异,那么说明没有通过SPPI测试。

(2)考虑存续期内利率关系变化。企业持有一项5年期债券,该债券的浮动利率每6个月重设为5年期利率。企业评估当时的利率曲线发现5年期利率与6个月利率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企业不得简单地得出结论认为其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企业应当同时考虑5年期利率与6个月利率之间的关系在债券存续期内会如何变化,是否可能导致债券存续期内未折现合同现金流量与未折现基准现金流量存在显著差异。但是,企业仅需要考虑合理的可能发生的情形,而无须考虑所有可能的情形。

解析:

在该案例中,即使当前5年期利率与6个月利率之间产生的现金流量没有显著差异,仍然需要判断整个存续期内二者利率之间的关系变化,但是仅需分析合理预期内的情景,无需穷尽所有极端情况(如经济危机下的异常波动)。

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变更对SPPI的影响

如果金融工具合同包含可能导致其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变更的条款(如提前还款或可展期),那么企业应当对相关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该金融资产是否通过SPPI测试。具体方法是同时评估变更之前和变更之后可能产生的现金流量,还可以评估导致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变更的所有或有事项(触发事件)的性质。

(一)涉及合同现金流量时间分布或金额变更,仍然通过SPPI测试的一般情形

1.浮动利率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对信用风险的对价可能仅在初始确认时确定,因而可能是固定的)、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2.合同条款允许发行人(即债务人)在到期前提前偿付债务,或者允许持有人(即债权人)在到期前将债务工具卖回给发行人,而且这些提前偿付的金额实质上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其中可能包括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或收取的合理补偿。

3.合同条款允许发行人或持有人延长债务工具的合同期限(即展期选择权),并且展期选择权条款导致展期期间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可能包含为合同展期而支付的合理的额外补偿。

(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溢价或折价购入或源生且具有提前偿付特征的债务工具,通常能通过SPPI测试

1.提前偿付金额实质上反映了合同面值和已计提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利息,其中可能包括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或收取的合理补偿。

2.在企业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提前偿付特征的公允价值非常小。

例如,甲企业向客户出售汽车时以低于现行市场利率的利率向客户提供融资作为营销激励。由于甲企业提供的利率低于市场利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将是合同面值的折价。根据合同约定,客户有权在合同到期前的任一时点以合同面值提前偿还该债务。对于客户来说该融资具有优势(利率低于市场利率),不太可能会选择提前偿付,导致该金融资产提前偿付特征的公允价值非常小。在此情况下,该金融资产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再比如,某金融工具是一项永续工具,按市场利率支付利息,发行人可自主决定在任一时点回购该工具,并向持有人支付面值和累计应付利息。如果发行人无法保持后续偿付能力,可以不支付该工具利息,而且递延支付的利息不产生额外孽息。该工具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但是,如果该工具的合同条款要求对递延支付的利息计息,则其可能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仅因为该工具是永续工具并不能判定其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永续工具可视为具有连续性的多项展期选择权。如果利息支付具有强制性且必须无限期支付,则可能导致其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同样,仅因为该工具可赎回并不能判定其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除非赎回金额实质上并未反映对未偿付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的利息的支付。即使赎回金额中包含因提前终止该工具而对持有人作出合理补偿的金额,其也有可能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三、合同挂钩工具对SPPI测试的影响

在某些交易中,发行人可利用多个合同挂钩工具(分级)来安排向金融资产持有人付款的优先劣后顺序。对于某一分级的金融资产持有人来说,仅当发行人取得足够的现金流量以满足更优先级的支付时,此类工具的持有人才有权取得对本金和未偿付本金的利息的偿付。在此类交易中,仅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企业持有的某一分级的金融资产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1.分级的合同条款(在未穿透至基础资产的情况下)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如该分级的利率未与商品价格指数挂钩)。

2.基础资产包含一个或多个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工具(以下称基础工具)。

3.该分级所承担的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等于或小于基础资产本身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例如,某分级的信用评级等于或高于假设发行不分级的单一工具时该工具所得到的信用评级。

基础资产是指企业穿透至可以识别出其源生(而非过手)的现金流量的基础工具池。除上述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基础工具外,基础资产还可以包含下列工具:

1.可以降低基础工具现金流量的波动性,并且当其与基础工具相结合时,能够产生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现金流量(如对作为基础工具的贷款设置的利率上限或下限、可降低基础工具信用风险的合同)。

2.可以协调各分级的合同现金流量与基础工具的现金流量以解决两者在利率(如分级的合同现金流量基于固定利率,而基础工具的现金流量基于浮动利率)、计价货币(包括通货膨胀因素)以及现金流量时间分布上的差异。

(一)案例分析

某资产证券化信托计划向投资者发行合同挂钩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分优先档和次级档,优先档的本息偿付次序优于次级档。该信托计划投资的基础资产为一组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贷款。优先档有明确的固定票息,而次级档无明确的票息,次级档的收益取决于基础资产的最终收益水平。该计划需将收到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回收款优先支付给优先档持有人,即待向优先档持有人按合同条款支付了相应的本金及收益后,才能将剩余的回收款支付给次级档持有人。

在该案例中,从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角度看,其分级的合同现金流量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因为优先档本身及其基础资产均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且优先档的信用风险不高于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从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角度看,其分级的合同现金流量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因为次极档本身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且次级档承担了高于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

四、SPPI测试的特殊情形

1.某些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中包含杠杆因素,杠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的变动性增加,不符合利息的经济特征。期权、远期合同和互换合同均属于该情况。

2.某些金融资产合同中使用本金和利息描述合同现金流量,但此类合同可能并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如果金融资产代表对特定资产或现金流量的投资,则可能属于这种情况。

无论基础资产为金融资产还是非金融资产,均不会影响合同现金流量评估。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无法了解基础资产的具体情况(如投资的具体组成、期限、条款等),因而无法对特定的基础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进行评估,则企业无法确定待分类的金融资产是否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若基础资产信息不透明(如多层嵌套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复杂衍生工具等),企业无法穿透至底层资产判断合同现金流的来源及性质,此时默认该金融资产不满足SPPI特征。根据会计准则要求,此类资产需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因其无法证明现金流仅来源于本金和利息。再比如,若金融工具与商品价格、股票指数等非借贷因素挂钩或衍生条款导致现金流与本金、利息无关,即使基础资产部分为金融资产,整体合同仍无法通过SPPI测试,须归类为FVTPL。

3.在一般的借款合同中,通常都会规定债权人持有的金融工具相对于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持有的工具的优先劣后顺序。对于劣后于其他工具的工具,如果债务人不付款构成违约,并且即使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也拥有收取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合同权利,则该工具可能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反之,如果次级特征以任何方式限制了合同现金流量或产生了任何形式的其他现金流量,则该工具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4.如果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仅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构成极其微小的影响,则其不会影响金融资产的分类。要作出此判断,企业必须考虑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每一会计期间的潜在影响以及在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的累积影响。此外,如果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无论在某一会计期间还是在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对合同现金流量的影响超过了极其微小的程度,企业应当进一步判断该现金流量特征是否是不现实的。如果现金流量特征仅在极端罕见、显著异常且几乎不可能的事件发生时才影响该工具的合同现金流量,那么该现金流量特征是不现实的。如果该现金流量特征不现实,则其不影响金融资产的分类。

五、常见的金融工具SPPI测试思维导图 !债务工具SPPI测试的核心逻辑.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