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问询案例:研发活动的认定依据,与生产活动如何区分

16.IPO案例

本文整理自关于江苏展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问询原文】

请发行人披露:

(1)研发活动的具体内容及研发活动认定依据及合理性,与生产活动的区分情况,是否存在研发费用与生产成本、其他期间费用混同的情形。

【企业回复】

1、研发活动的具体内容

发行人围绕主营业务及核心产品持续开展研发活动,研发内容主要包括:

(1)关键技术与核心模块研发

针对芯片设计、封装设计、筛选检测等关键技术环节,开展技术方案的研发,以提升产品性能和市场竞争力。

(2)新产品及新型号开发

根据下游应用需求,对现有产品进行性能升级或开展新型号开发,包括功能扩展、参数优化、功耗控制及应用场景适配等。

(3)工艺适配与封装测试方案研发

围绕不同晶圆制造工艺及封装形式开展工艺适配、可靠性验证和测试方案设计,确保产品可制造性和稳定性。

(4)可靠性验证

对研发阶段芯片进行失效分析及可靠性测试,为产品定型和规模化量产提供技术依据。

2、研发活动认定依据及合理性

(1)研发活动的认定依据

公司对研发活动的认定具有明确的内部标准和外部依据,合理且清晰:

1)内部制度依据:公司制定了《研发管理制度》《研发流程管理说明》等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从项目论证、方案设计、工程研制到设计定型的全流程研发管理规范。

2)会计准则依据: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将所有研发支出在发生时费用化处理(报告期内无资本化),符合会计准则对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规定。

3)监管规则依据: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9 号: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的相关要求。

(2)具体认定标准

1)项目维度:所有活动均围绕具体研发项目展开,每个项目有独立的立项、预算和过程文档。

2)人员维度:严格将参与研发活动的人员的薪酬按在各个研发项目、非研发事项的工时占比分摊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

3)物料维度:所有以研发项目为目的的领料,均通过系统流程审批,对应到具体的研发项目,并计入对应项目的研发费用。

4)资产维度:研发活动使用的设备(如 ATE 测试机、示波器等)均为研发专用设备,其折旧直接计入研发费用。

综上,公司对研发活动的认定基于具体的项目、人员、物料和资产,依据充分,流程清晰,具有合理性。

3、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的区分情况

(1)物理场所隔离:生产部门位于南京市大周路 34 号科创城,研发场所位于南京市宁双路 19 号云密城,两者有明确的空间隔离。

(2)设备与资产区分:研发活动使用的设备(如 ATE 测试机等)均为研发专用设备,不存在产研同时共用的机器设备。

(3)人员区分:公司依据工时记录系统对研发人员进行认定和考核。系统严格记录每位研发人员在不同研发项目以及非研发活动(如支持生产测试)上的工时。对于既从事研发又从事其他活动的员工,严格按照工时占比分摊其薪酬,确保费用归集准确。

(4)物料管理区分:公司设有独立的研发仓。研发领料需填写领料申请单,注明研发项目和用途,经审批后从研发仓领出。部分从生产工程仓、半成品仓等领料用于研发测试的情形,均严格履行同样的研发领料审批流程,且领用后不会流转回生产部门,研发样品也不对外销售,最终均报废处理,与产品严格区分。会计处理上根据实际用途计入研发费用。

4、是否存在研发费用与生产成本、其他期间费用混同的情形

公司通过物理隔离、组织分离、流程控制、系统记录等多种手段,实现了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的清晰区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不存在将研发费用与生产成本、其他期间费用混同的情形。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