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案例: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构成、相关投入的归集方法、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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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问询
根据申报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分别为0万元、84.05万元、1,007.34万元和1,152.12万元,主要为受托研发项目、定制化生产项目所产生的材料、人工等相关支出。
请发行人披露: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构成、对应项目及履约进度,有关投入的归集方法、金额计算过程,跌价准备是否充分计提。
【公司简介】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特种光纤厂商,主要产品掺稀土光纤是特种光纤的重要子类,是激光产业链上游核心光学材料,是各类光纤激光器、光纤放大器、光纤激光雷达的核心元器件。
02回复
1、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构成
合同履约成本主要核算公司承接受托研发项目、定制化生产项目所产生的材料、人工等相关支出,报告期各期末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2、合同履约成本对应项目及履约进度
合同履约成本对应项目为客户B保偏光纤材料定制化生产项目、客户A抗辐照铒纤光放技术合作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述项目已完成交付并完成收款,履约进度达100%。实际投入情况及履约进度与有关合同约定相符,具体如下:
客户B保偏光纤材料项目: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各个时点陆续向客户交付指定产品,公司实际投入及履约进度与合同约定相符,不存在较大差异。
客户A抗辐照铒纤光放技术合作项目: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两大交付时点分阶段推进相关工作,根据客户需求按时交付符合性能标准的产品,公司实际投入及履约进度与合同约定相符,不存在较大差异。
3、合同履约成本有关投入的归集方法、金额计算过程,跌价准备是否充分计提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合同履约成本的归集以项目履约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资源消耗为基础,将人工、材料、制造费用等各项支出等按发生期间归集至具体合同项目,具体如下:
在受托研发项目中,对于直接材料、分摊后的产研共线工序的人工及制造费用等能够直接归属于该受托研发项目的成本费用,于发生当月计入该项目;对于需要在自主研发项目和该受托项目之间进行分摊的成本费用,如研发人员薪酬、研发专用设备、场地折旧费及燃料动力费等,按照自主研发项目和受托研发项目的研发工时占比进行分摊。受托研发项目成本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在确认收入时结转至营业成本。
在定制化生产项目中,对于直接材料、分摊后的产研共线工序的人工及制造费用等能够直接归属于该项目下属生产订单的成本费用,于发生当月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对于参与该定制化生产项目的研发人员的人工成本,按照研发人员当期参与该项目的工时占比情况,分摊计入“合同履约成本”。相关合同履约成本在确认收入时结转至营业成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合同履约成本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可变现净值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相关项目均预计可实现盈利,未出现减值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