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的利息支出资本化条件和会计的不一样
1、资本化对象
会计: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
税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
2、资本化条件
会计:需要经过相当于时间的购建和生产的才需要资本化,相当长时间一般为12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不需要资本化。
税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购建期间,只要存在购建期间即要资本化,不管购建期长短,是否可达12个月;只有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才需要资本化,否则不需要。
3、借款性质
会计:资本化对象满足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利息支出均应资本化;占用一般借款的按占用资金加权平均数确定资本化额;
税法:资本化对象满足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利息支出均应资本化;但一般借款利息支出是否与资本化对象的购建相关,如资本化是否合理,说明困难,因此一般不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