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核算“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计量
一、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第十八条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二、理解
设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用以核算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税费计入初始投资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其他权益工具处置时,收到的款项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同时以前年度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也转入留存收益。
三、简单案例
2025年12月1日,阿尔法公司购买贝塔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20万股,成交价为每股25元,其中包含贝塔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0.5元,阿尔法公司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交易完成后阿尔法公司占贝塔公司10%的表决权资本比例。阿尔法公司将该股票指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阿尔法公司用于核算该投资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入账金额=(25-0.5)*20+10=500万元
1、初始确认时阿尔法公司分录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500万元
应收股利0.5*20=10万元
贷:银行存款20*25+10=510万元
2、2025年12月15日,阿尔法公司收到每股0.5元的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10万元
贷:应收股利10万元
3、2025年12月31日,贝塔公司股票收盘价为30元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0*20-490=110万元
贷:其他综合收益110万元
4、2026年6月30日,阿尔法公司出售贝塔公司全部股票,出售价为每股35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处置前阿尔法公司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500+110=610万元。
借:银行存款35*20-10=690万元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500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10万元
盈余公积 8万元
未分配利润 72万元
同时将以前年度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110万元
贷:盈余公积 11万元
未分配利润 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