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进阶(4):新旧内部交易混着卖?三步法搞定合并抵销(上)

15.会计文章

写在前面:前些年有部挺火的历史剧《天下粮仓》。大概讲的是皇帝在登基的第一个年头就发现,粮食生产和国粮储备之“第一紧要大事”全面失控。围绕粮食接连发生“火龙烧仓”、“阴兵借粮”、“耕牛哭田”等大案。

看过这部剧的读者应该对清朝的粮食管理制度还有印象,这个制度叫“陈粮换新粮”。 粮仓里的粮食不能一直堆着,否则会发霉。所以有一套严格的制度:每年都要把去年的“陈粮”卖出去,换成今年的“新粮”入库,这叫“推陈出新”,现在叫先进先出。

在盘点的时候,既有去年的陈粮,又有今年刚收上来的新粮。 百姓来买米时,一铲子下去,铲走的可能是陈粮,也可能是新粮,或者是两者的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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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层面,内部交易和粮仓推陈出新一样,会一茬茬的出现。理想情况下的内部交易只出现一次,这个实际上不现实。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去年的“未实现利润”和今年的“新未实现利润”混在一起,卖出去了一部分,留下了一部分。

账务怎么处理?

如果用“这个卖了、那个没卖”的笨办法去拆分,迟早有一天会撂挑子。

这次我们换个新思路——三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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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用之前的案例:

2024年,子公司卖给母公司100万的产品,子公司自己的成本80万。当年母公司没有对外卖出去。

2025年,子公司又塞给母公司一批新货。新货成本270万,售价300万。 这是本期新增的内部交易。

2025年这一年里,母公司把去年买的100万和今年买的300万混在一起放在仓库里对外销售。集团内部交易总售价一共是 400 万(2024 年 100 万 + 2025 年 300 万),母公司销售卖掉了 70%。 到了年底,仓库里还剩 30% 的货,按金额算是 120万。

总的内部利润是期初的20万 + 本期新进的30万=50万,仓库剩下30%,按比例就是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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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法的原理很简单。

不需要去纠结这剩下的30%到底是去年的交易形成的还是今年新出现的。只需要死死盯着那个算出来的最终数字——期末未实现利润15万即可。

这样说还是有些抽象,我们先回归到会计最底层的那个恒等式:

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放在成本这里,就是这样的:

本期销售成本 = 期初存货 + 本期购货 - 期末存货(本期减少的存货就是本期新增的销售成本)

本期实现的利润(挤出的水分) = 期初潜伏的水分 + 本期新增的水分 - 期末还剩的水分。

知道了期初的20万水分、本期新增的30万水分,期末剩下的15万水分,那么本期实现的利润就很容易倒挤出来了就是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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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法第一步:我们假设去年的未实现利润全都实现了。这个对应的是期初。分录是: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20 (金额 = 期初存货里包含的未实现利润)

贷:营业成本      20  

三步法第二步:我们假设购入的货物在本期已全部对外售出,今年的未实现利润也全都实现了。这个对应的是+本期。注意这里不需要贷存货,先把所有的差额(毛利)都挤压在‘营业成本’的贷方里。原因我后面会解释。

借:营业收入     300     (金额 = 本期内部交易的售价总额)

贷:营业成本      300    (金额 = 本期内部交易的售价总额)

三步法第三步:前面都是假设,这回得玩真的。仓库实际还剩15万没实现,这个对应公式里的-期末。

仓库里还剩了一堆货。这部分利润不能算实现的,得从成本里抓出来。

借:营业成本      15    (金额 = 期末存货里包含的未实现利润)

贷:存货         15     

有了这三步,我们就能倒挤出本期真正随着销售流转出去、应该确认为利润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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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第四部分,第二步不涉及存货原因的解释:

第二步之所以不涉及存货,是因为我们的假设是本期购入的货物在本期已全部对外售出。

在第三步中,我们再统一针对实际未售出(即留在期末存货中)的部分进行调整。这相当于先全额冲销,再部分恢复。